單靠懲罰業主或法團難解大廈管理盲點 議員:應設維修計劃
早前接連有舊樓出現大停電,大批居民受到影響。有議員指大廈管理是要靠眾人之力,大廈內各式各樣的業主也有,單靠罰主事的義工或法團,未免沒有真正了解大廈管理的盲點,認為應協助業主組織設立定期的維修計劃。
議員江玉歡今日(3日)在社交平台貼文,指本港的多層大層極少會有定期維修保養計劃,每每也待公用設施快要「跪低」損壞,業主才討論是否應夾錢維修。即使召開業主大會,對於維修與否及怎樣維修往往都有不少爭論,而這種討論準買家未必知悉,間接進一步影響舊樓的二手市場。
她認為當大廈有一定的規模,必須要有定期的維修保養計劃,大廈的設施損耗更換是有科學的計算,而這些維修保養計劃有助業主預早準備資金應付維修,亦有助準買家衡量對物業的估價。至於過往的維修亦應有公開紀錄,方便查看。
針對維修計劃,她指做得較妥善的有加拿大BC省和澳洲的新南威爾士州,而早前BC省規定較大的多層大廈必須每5年由專業人士準備大廈公用設施的維修大計及貶值報告,方便業主準備設施的維修保養,所有的維修保養紀錄必須透明及一目了然。當地的大廈管理局協助業主組織制訂清晰指引,省卻業主之間不必要的爭執。
早前她研究大廈管理問題,當時發現BC省成立了專門定期 研究大廈管理的專家隊伍,每年就大廈管理的問題就法律、政策及實務向政府提交建議書,而省政府也願意採納他們的建議,一有問題適時解決。她舉例,在當地50%的大廈管理問題也來自滲水漏水,他們近年花了不少力量集中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對於是否應就维修責任,在法例上加強對業主的懲罰,她認為在大廈管理上,單靠懲罰解決不了問題。大廈管理是要靠眾人之力,大廈內各式各樣的業主也有,單靠罰主事的義工或法團,就未免沒有真正了解大廈管理的盲點,而真正幫到業主組織的是要幫業主組織專業地及持續地履行他們該要做的,現行的制度架構下,這種專業的幫扶極為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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