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可延遲披露知識產權 議員憂類似設計失保障
立法會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今日(17日)討論檢視註冊外觀設計制度。有議員認為本港有文化創意人才,產品亦有商業化潛質,但缺乏後續產業鏈商品化,擔心若未來知識產權申請人,選擇延遲披露知識產權,但市場有類似設計,會否導致失去保障。當局指申請人有遞交申請日起已可獲保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表示,現行制度已沿用4分之1個世紀,隨着科技創新、產業融合,有需要檢視如何更新現行制度,對應現時設計科技行業發展。他指政府會檢視制度實質法律保障、註冊申請程序及後續管理工作事宜等。知識產權署副署長曾志深補充,當局會審視可註冊性條件,亦會審視能否放寬申請人在申請前有限度公布設計,以及申請時所需的文件等。
議員洪雯舉例風靡全球的「Labubu」是由香港人設計,反映本港有文化創意人才,產品亦有商業化潛質。她認為本港缺乏後續產業鏈商品化,關注本次會否提供誘因,讓相關知識產權發揮後續作用。
對於政府考慮讓申請人延期公布知識產權,她關注相關設計如被洩漏,或市場上有類似設計,是否仍能受保障。曾志深表示,申請人有遞交申請日起,已可獲保障,因此不會因公開前市場出現類似設計而未能得到保障。
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認為若在香港申請註冊外觀設計,同時適用於大灣區甚至全國,能給予來講發展的企業更大保障。他關注地域性保障,以及當局會否考慮與其他一帶一路國家合作,讓註冊覆蓋更多國家。陳百里指一般不同司法管轄區有不同的知識產權制度,因此並沒有互認方面的機制,但有相關議定書可以讓申請人在香港申請並管理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商標,以致不用逐一向不同經濟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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