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籲關注智障人士受侵害風險 促政府盡快檢視法律漏洞
一名男子涉與一名智障女子非法性交被起訴,昨(1日)被屯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有關注弱智人士組織今(2日)發新聞稿,就裁決深感憤慨及痛心,認為案件揭露社會對智障人士的認知不足,亦暴露弱勢群體面對的侵害風險,質疑現行法律對「加害者是否知情」的舉證門檻似未能充分保障智障人士,促政府盡快檢視漏洞,免再被利用作脫罪口實。
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指出,智障人士尤其是輕度智障的困境在於其障礙隱而不顯,若只單憑外表觀察,其外表極可以與常人無異,但他們單純易信,極易成為欺詐、誘導甚至性剝削的目標。聯會續指,相關人士在理解複雜指令、判斷他人意圖、表達自身意願時常顯困難,稍為耐心觀察即可察覺,又質疑現行法律對「加害者是否知情」的舉證門檻,似乎未能充分保障智障人士。
聯會認為,案件揭露社會需加強對智障人士特質的認識,如會有反應遲緩、表達片段化、過度順從等特徵,若察覺身邊有疑似智障者遭到不當對待,市民應主動報案或通報社會福利署。聯會又促請政府加強前線執法人員及司法人員培訓,提升對智障人士特質的認識;增設簡易圖文版安全指引,提升智障者防騙及防侵害的保護意識。
一名男子前年透過交友程式,結識一名患智障、心智整體年齡等同10歲的女子,兩天後相約在新蒲崗一間賓館短敍,期間二人疑發生性行為。男子其後被控「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等3罪。案件昨於暫代區域法院的屯門法院裁決,男子獲裁定3項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法官表示,被告與事主在網上萍水相逢,單憑雙方有限的接觸,被告未必知事主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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