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挑戰歐盟 對 App Store 的五億歐元罰款提出上訴
Apple 正在強力上訴歐盟開出的五億歐元(約 5.7 億美元)空前罰款,該罰款指控 Apple 違反了《數碼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中關於其 App Store 引導規則的條款。這家科技巨頭聲稱,這筆於四月開出的罰款——因限制 App 開發者向用戶告知外部購買選項——遠超法律要求,並干涉了其平台的營運方式。儘管 Apple 已於六月底迅速實施了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要求,例如允許開發者自由連結外部優惠並提供不使用 Apple 應用程式內購買系統的替代購買選項,但該公司仍在挑戰這筆罰款及潛在的強制命令,聲稱這些規定對開發者而言令人困惑,並對用戶不利。
新費用結構
隨著這些變革,Apple 也修訂了其在歐盟的費用結構。到 2026 年 1 月 1 日,所有歐盟的開發者將過渡到一個新的模式,該模式包括核心技術佣金(Core Technology Commission)、初始獲取費和商店服務費。這些費用將根據開發者選擇使用的 App Store 服務級別而有所不同,參與小型企業計劃(Small Business Program)的開發者將受益於較低的費率。在新系統下,App Store 應用程式分發(包含 Apple 全套服務)的最高費用現已限制在 20%,比之前 30% 的費用減少了 10%。
分級服務模式
新的費用系統圍繞著 App Store 服務的分級模式建立,旨在為開發者提供靈活性並可能降低成本。開發者可以選擇強制性的第一級(Tier 1)服務,該級別提供基礎服務,但省略了自動 App 更新、評分、評論、搜尋建議、App Store 功能和行銷以及分析等功能。而選擇性的第二級(Tier 2)則提供全套目前的 App Store 服務。Apple 表示,歐盟委員會明確要求提供這種分級結構,並指示該公司哪些服務開發者應該可以選擇退出,這導致了這個複雜的系統,其中搜尋發現和瀏覽選項已從強制性級別中移除。
Apple 的抗辯
作為其上訴的一部分,Apple 計劃提出論點,聲稱歐盟委員會越權干涉該公司的業務營運。此外,Apple 將主張,歐盟委員會已將「引導」(steering)的定義擴大到超出《數碼市場法》最初意圖的範圍。該公司旨在證明,歐盟委員會的裁決強制其接受特定的商業條款,這些條款不僅讓開發者感到困惑,最終也損害了用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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