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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女童裝葉克膜轉院不須警車開道?國道警:尊重醫師專業判斷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記者黃雅蘭
高雄某醫院一名女童因肺部嚴重感染,須轉院至北部的醫院治療。示意圖:截自freepik

昨(5)日晚間高雄某醫院一名女童因肺部嚴重感染,須轉院至北部的醫院治療,家屬在社群發文請國道1號的用路人遇到救護車讓道,目前女童已順利抵達醫院治療。針對女童轉院途中沒有警車開道一事,國道警察特別說明,經主治醫師專業評估,以一般救護方式轉送即可,故該院主動向警方取消相關申請。不過,國道各大隊仍有隨時留意該救護車轉送情形,以便隨時提供協助。

警方表示,女童家屬為求能安全轉院,於昨晚7時許向國道警方提出協助安全護送之需求,該局獲報後即積極協助處理,同時通知途經大隊準備派遣勤務,並與家屬及院方聯繫。後經醫院主治醫師專業評估,女童於裝置葉克膜後病況尚能穩定,建議改以一般救護方式轉送即可,無須採特殊緊急後送程序,醫院便依醫療專業判斷,主動聯繫警方取消相關申請。國道警局仍要求各大隊持續關注該案救護車轉送情形,期能適時因應各種突發狀況,必要時可立即給予適時協助。女童已於今日凌晨由救護車順利抵達北部醫院接續治療。

警方強調,警方向來秉持尊重醫療專業、積極協助民眾之立場,對於攸關生命安全之案件均迅速處理,以期圓滿達成。若經醫院評估有急迫性及必要性,為避免轉院時遇有車流量壅塞恐危及病患生命安全,警方均會應請求提供必要協助的安全護送。

國道警局長顏旺盛呼籲用路人,救護車在執行勤務時依法有「優先路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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