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襄公布「粉絲互動守則」竟遭謾罵!截圖黑粉帳號公開回擊:很氣喔
味全龍啦啦隊成員林襄日前於社群平台發表粉絲互動守則,內容包括「素顏狀態請勿合照」、「下班不簽名」等規定,強調希望粉絲能尊重私人時間與工作動線。不過,貼文引發部分網友不滿,有人留言批評其態度「太有距離感」,甚至使用不雅字眼。對此,林襄選擇不再沉默,公開對方的留言與私訊截圖,回應寫下:「很氣哦」,引起熱議。
林襄先前透過社群平台整理出4項「粉絲互動守則」,親自說明未來與粉絲面對面時的規範與期待。第一點是簽名規則:未來僅簽署「肖像球、肖像毛巾、肖像系列周邊」等官方商品,婉拒在「書本類」等非周邊物品上簽名。若需署名,請事先打在手機或寫在紙上,避免耽誤現場流程。第二點是秩序與安全:希望粉絲遵守排隊動線,勿站在車道上或一擁而上。若當天遇到天氣不佳、人潮太多或行程緊湊,也請理解她無法久留的情況。第三點是拍照規範:林襄明確表示「素顏不合照」,希望以最好狀態與粉絲留下合影。如遇開放合照,也請事先詢問、不要突然湊近自拍。最後一點是下班模式:工作結束後不提供合照與簽名,盼粉絲體諒她希望早點返家的心情,「通常隔天還有工作,真的會想早點回家休息~」這項聲明獲得大部分粉絲支持,認為藝人也應擁有個人空間與界線,但也有少部分網友質疑過於嚴格,甚至批評其「耍大牌」。有網友在林襄的社群平台留言,稱其「蹭沈玉琳知名度」、「毫無跳舞專業水準」等言論,並進一步傳送私訊表達不滿。
林襄隨後將相關留言與私訊內容截圖公開,並未遮蔽對方帳號名稱與大頭照。此舉獲得部分粉絲力挺,認為她勇於面對攻擊;然而,也有網友指出,林襄將具個人識別資訊的私訊內容未經同意公開,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刑法》相關規定。根據《個資法》第41條,若公開他人個資的行為具備不法利益意圖,或為損害他人權益,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若其行為被認定意圖造成他人心理壓力、引發公審,亦可能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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