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三讀 厚植海洋科技研究能量
立法院今天(17日)三讀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該營運中心將肩負包括海洋調查及實驗技術的研究開發、協助培育海洋科技專業人才及水下文化資產調查、促進海洋科技國際合作交流等8項業務,以厚植台灣的海洋科技研究能量、強化對於海域基礎資訊的掌握。#請聽記者趙婉淳的採訪報導#
為提升台灣全海域科研調查及艦船模擬實驗技能與量能,海委會規劃成立「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行政院於今年3月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旋即送立法院審查,在朝野立委支持下,順利於5月底完成初審,並於17日召開的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沒有文字修正,決議,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制定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為提升台灣海洋科技能力、厚植海洋科技研究能量,特設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而此中心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海洋委員會。
至於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的業務範圍,則包括研究開發海洋調查及實驗技術;國家海洋調查船、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及其他海洋科技設施的營運管理;協助培育海洋科技專業人才;促進海洋科技國際合作及交流;協助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受託辦理海洋研究調查及船舶技術相關業務等8項。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有董事會,包含董事11人至15人、監事3人至5人,任期為3年,均為無給職,期滿得續聘1次。海委會就董事中提1人為董事長,由行政院聘任。該中心另設置專任執行長1人,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通過後聘任。
關於安全查核規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應依涉密程度接受一般或特殊安全查核。對於規劃進用人員,應先辦理安全查核,若拒絕接受查核或查核未通過者,不予進用。
本條例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決定。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則曾在日前表示,國家海洋研究院新建的100噸級與300噸級調查船預計於2026年底完工,國家船模實驗室將在2027年完工,目前是在很拮据的狀況下進行該營運中心的籌備工作,期盼明年下半年就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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