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老闆梁鉉錫確定有罪!強迫韓瑞希掩蓋買毒案 遭判6月徒刑緩刑1年
記者蔡宜芳/綜合報導
南韓經紀公司YG娛樂的老闆梁鉉錫,近年頻捲官司爭議,他18日也因曾涉嫌試圖掩蓋旗下藝人涉毒案件,最終在最高法院被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強迫會面)」,遭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
前練習生韓瑞希在2016年8月因吸毒被捕,並於調查過程中供出當時隸屬男團iKON的B.I(金韓彬)購毒。韓瑞希供稱,梁鉉錫對她進行威脅與利誘,試圖阻止她提供證詞,最終梁鉉錫也因而遭到檢方起訴。
梁鉉錫在一審中最初獲判無罪,法院的理由是「受害人陳述難以取信,且不足以認定構成『報復性威脅』」,然而,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並補充以「強迫會面」罪名作為預備性起訴內容,主張梁鉉錫無正當理由,對掌握相關刑事案件重要資訊者施加壓力,已構成違法。根據南韓《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第5條規定,強迫或以權勢迫使某人就刑事案件進行會面,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韓幣(約新台幣6.9萬元)以下罰金。
後來在二審中,梁鉉錫雖然在「報復威脅」方面仍獲判無罪,但法官綜合考量受害人與梁鉉錫的對話情境、會面地點、雙方權勢地位差距,以及談話內容後,認定梁鉉錫「強迫會面」罪名成立,並處6個月徒刑,緩刑1年。
對此,梁鉉錫不服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並未違反邏輯與經驗法則,也未對「正當理由」、「權勢」等法理有所誤解,因此維持原判。判決確定後,梁鉉錫也發表聲明表示:「雖然初期檢方起訴的『報復威脅罪』,經一審與二審均被判無罪,但在二審期間,檢方改以相對陌生的『強迫會面罪』更換指控內容,歷經5年8個月的法律攻防,最終迎來大法院的裁定。」強調未來將「以更謹慎與負責任的態度,投入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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