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位先付訂金合理嗎?網友看法兩極:保障店家還是懲罰消費者?
年底聚餐旺季來臨,熱門餐廳一位難求,為避免顧客臨時爽約造成空位與食材浪費,不少店家改採「訂位先付訂金」制度。不過,訂金金額高低不一、取消期限與退費規則各異,甚至出現刷退流程繁瑣的情況,也讓部分消費者感到不便與不滿,引發外界對這項作法是否合理的討論。
LINE TODAY在首頁進行「訂餐廳要先付訂金,你能接受嗎?」網路投票,截至12月19日上午8時有超過1.8萬名網友參與,38.4%的網友「可以接受,熱門餐廳有其必要」,25%的網友則「只接受節慶或特殊時段收訂金」,22.7%的網友「勉強接受,但金額比例要合理」,8.6%「不太能接受,對消費者不友善」,4.6%「完全不能接受」,目前投票仍在進行中。
不少網友力挺收訂金,只要事前說明清楚,對雙方都是保障:「為什麼不能接受訂金呢!這也是保護消費者的權利,更是保障餐飲業者的需求用量,不會浪費食材~只要是遊戲規則訂的好,大家都好」、「非常合理耶,材料都備好了!臨時不去又不提前打電話去跟店家說的台灣鯛還是存在的,這樣店家要如何在柴米油鹽、人事電力租金都漲的狀況下撐過去?很多好吃的店都是這樣漸漸消失的」。
不過,有網友持反對意見,認為此舉懲罰守信用的消費者,卻未真正解決爽約問題:「應該建立良好訂位平台,經常無故不出現的客人可以有適當的懲罰機制,例如停止使用訂位平台1-3個月之類,不能為了少數人而懲罰按規矩訂位及提前取消的客人,畢竟國外也很多熱門餐廳,但也不必事先付訂金,並且台灣餐廳為了拼翻桌率,消費高又收服務費還限制嚴格的用餐時間,經常吃得匆匆忙忙連滾帶爬,外加消化不良」、「自覺是重信用的人,如果預約了一定會準時到,必須取消時一定提早說,讓店家可以接下一組的客人,所以本人超討厭先收訂金的方式。但因為有太多人把方便當隨便,搞得現在越來越多餐廳要先收訂金!」
另外,也有網友從實務層面提出不同建議,認為可用時間限制、支付方式或餐廳型態區分處理,而非一體適用:「不用付訂金但有時間限定,比如10~20分鐘內沒到直接取消。」、「沒信用卡,付訂金的,就訂不到了?還是有很多人在使用現金,這對現金支付者很不友善!」、「收訂金我可以接受,但相反的那用餐時段就是我的,沒什麼保留十分鐘」、「熱門餐廳反而沒必要,因為多的是現場候位排隊的客人,爽約不來或遲到15分鐘,馬上就有現場客人取代啦!只有完全預約制的客製化高檔餐廳,沒接受現場客的,老闆才會考慮收訂金吧!除了上述狀況,其它要收訂金的,只能說就不是什麼熱門餐廳,隨到就有位置了,幹嘛要先預訂?」
網友留言討論相當熱烈,請問你/妳怎麼看呢?歡迎投票、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本文由AI協作,經編輯審稿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