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偽造文書案 二審維持原判8年4月
11 觀看次數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貪污以及偽造文書一案,今(11)日上午二審宣判,貪污罪仍判7年10月可上訴,偽造文書罪判6月定讞不得上訴,合併刑期維持原判八年四個月,至於竊佔國土則維持無罪判決。對於二審的判決結果,顏寬恒說,這就是一場司法迫害,強調不會妥協,會上訴到底。
立委(國)顏寬恒說:「司法迫害就變成執政者,對於剷除異己的一種手段。」站在台中高分院門口,強調這是司法迫害,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入貪污、偽造文書等案,今(11)日二審判決結果出爐,維持一審原判合計判8年4月。
立委(國)顏寬恒說:「我們已經呈現所有的證據,林進福先生確實都是助理,林進福先生的薪資,確實都是由他自己所領取,但是藉由司法跟媒體的手段,讓寬恒身陷司法的風暴,這是我沒有辦法忍受的。」因為涉嫌詐領助理費,捲入貪污風波,時任顏寬恒助理林進福也出面受訪,他說開庭時,已經提供非常多當時工作的證據,卻還是被判刑。
時任顏寬恒助理林進福說:「如果今天證據沒辦法顯示,我真的是助理,或是我沒有從事助理的工作,那你把我判刑都沒關係,可是今天我有,怎麼還會判刑呢。」顏寬恒二審判決結果,維持一審原判。
貪污罪判7年10月限制出海出境8月可以上訴三審,偽造文書罪判6月定讞,竊佔國土維持無罪判決,合計8年4月。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名曜說:「本院審理後,認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顏立委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但查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還有立法委員行爲法,並沒有規定立法委員一、二審,被判有罪立刻停職,必須等到三審定讞,依貪污治罪條例被判刑,加上宣告褫奪公權才會被依法解職,但直到三審定讞,過程還要至少一年,到時顏寬恒的立委任期也快期滿,但他強調這場司法迫害他不會妥協,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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