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巷口撿到「價值995萬」金條 順手帶回家!挨告辯稱:以為假的
拾金不昧是美德,但撿到東西帶回家小心挨告!有一名女子阿桃(化名)今年5月路過桃園市一處巷口撿到3條金條,價值至少有995萬元,她沒有將撿到的東西送交警局而是帶回家,最後挨告。阿桃辯稱「以為金條是假的」,不被法官採信,近日依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判處1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2日,金條也已全數物歸原主。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桃今年5月外出行經桃園市某地區一處巷口,發現路邊竟有3條金條,依當時金價來看,其價值至少有995萬元,她見狀直接把金條帶回家。失主事後發現金條不見,馬上報警處理,在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很快找到拿走金條的阿桃。
阿桃被發現侵占他人財物後,第一時間竟辯稱,她以為金條是假的,只是先拿回家中擺放,解釋自己想和家人一起拿去警局,只是她等待的時間先去健身房運動,不是故意侵占他人財物。但檢方認為,一般人撿到東西若有意歸還,會在原處等候或是將給附近店家協尋失主,也可以把東西送交警局。
檢方進一步指出,阿桃聲稱當時有時間壓力和以為金條是假的,但她可以選擇把金條留在原處而不是帶走占為己有,顯然有違常情,訊後決定依法起訴她。近日桃園地院法官也不採信阿桃的說詞,認為她的行為顯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但考量金條已全數歸還失主,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判處阿桃1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2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