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柯文哲案就被傳喚?施威全怒控檢方搞政治審查 北檢、最高檢都回應了
《菱傳媒》董事長施威全投書媒體,指他在檢方偵辦京華城案期間,因為撰寫相關評論文章而被傳喚詢問,怒控檢察總長邢泰釗及其子弟兵「辦案有顏色」。對此,最高檢察署今(9)日發出聲明回應,該文「嚴重誤導社會視聽」;北檢也指出,其傳喚原因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有關。
施威全表示,辦柯文哲案的檢察官傳他當證人,並提示他針對此案寫的評論,文章裡批評檢察官搞錯《都市計畫法》,「檢察官問說是誰要我寫?誰支付稿費?稿費付到何方?問題很無厘頭。」他說,原來檢座對文章不滿,勞師動眾耗費公家資源只為警告他、干預言論自由。
對此,最高檢察署發布聲明,直批「該文嚴重誤導社會視聽」,強調最高檢察署及總長本人,從未接觸或參與該文所述相關事由。
最高檢察署指出,每一個人,不論民衆、公務員或司法人員,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檢察官是獨立辦案的專業人士,依法全程錄音錄影,如該檢察官涉有違法失職事宜,請該民間人士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如握有檢察官具體違法事證,也歡迎其向外界公布,以昭公信。不應自行渲染、揣測,無故牽連不相關之公務機關及公務員,誤導國人。
最高檢察署呼籲,目前相關個案仍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儘管相關人士各有看法,惟國人仍應保持理性判斷,不要受外界無謂的渲染干擾。
北檢也回應,檢察官在偵查京華城案過程中,依據《刑事訴訟法》,得視案情需要傳喚相關證人。(推薦閱讀)「民進黨側翼還在橘子!」黃國昌曝起訴書這樣寫「柯文哲藏錢」:哪裡有橘子?
北檢指出,偵查時掌握證據顯示,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與法務長討論容積率問題時,曾提到「拜託施威全寫文章」,不久後,施威全確實在媒體刊登〈容積獎勵本質就是圖利,京華城關鍵在有無故意違法〉一文。由於文章與案件時機點重疊,檢方認為有必要以證人身分傳喚施威全釐清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