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藥品「代友出售」要小心 衛生局稽查這3項最常見:最高罰200萬
春節連假9天,出國旅遊夯,不少民眾會帶眼藥水、止痛藥、隱形眼鏡等產品,北市衛生局提醒,相關藥品都有管制數量,隱眼、OK繃更是常見觸法品項,此外,若以「二手」、「代友出售」等用字企圖規避法規,仍會被開罰最高200萬罰鍰。
衛生局提醒,依照關務署及衛福部食藥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
且上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處以3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核准的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
另外,隱形眼鏡和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北市衛生局指出,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民眾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
衛生局提醒,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可處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的醫療器材,也可能涉及刑責。
根據衛生局統計,去年查獲藥品及醫療器材違規案件共計50件、總計裁罰90萬元。違規品項中以眼藥水、維生素及褪黑激素,平均裁罰金額落在1到2萬元。
衛生局發現,近年部分民眾仍誤以為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