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也敢騙!南投男撿到證件「紫南宮借600元」 下場慘了
新竹市一名62歲周姓男子,因涉嫌偽造他人身分資料,冒領南投竹山知名廟宇紫南宮的發財金600元,遭法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南投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周男曾有毒品相關前科,案發前居住於新竹,2023年10月間,他在新竹市一間網咖內拾獲他人遺失的身分證,該證件屬於一名楊姓男子。其後,周男偕同游姓與陳姓友人前往南投紫南宮,企圖利用撿來的身分證申請廟方提供的發財金。
為規避紫南宮人員查驗身分,周男當場委託不知情的游男代為填寫求金申請單,將楊男的個人資料填入並冒用其身份,順利從服務台領取發財金600元。
廟方人員後來察覺申請過程有異,報警處理。警方介入調查後,確認周男涉嫌偽造私文書與詐領金錢,依法將其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期間,周男坦承犯行,但其未與楊姓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法官審酌其教育程度僅為國中畢業、經濟狀況不佳,但仍無悔意,最終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案中犯罪所得600元及偽造之書押資料,皆裁定沒收或追徵價額。
檢方曾指出,周男有前科紀錄,應依累犯處理;但法官認為,雖然前案涉及毒品犯罪,本案屬偽造文書,罪質不同,未構成累犯條件,因此未加重刑罰。判決結果公布後,若當事人不服,仍可於接獲判決書20日內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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