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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開封乾燥劑立刻丟!專家示警「不丟後果」 萬人驚呼長知識

CTWANT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 薛羽彤
營養師指出,保健食品裡的乾燥劑開封後就該丟棄。(示意圖/Pexels)

保健食品與藥品常見瓶裝包裝內附乾燥劑或棉花,許多民眾不清楚開瓶後這些配件是否應保留。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近日重申,藥瓶內的棉花與乾燥劑在開封後應立即丟棄,否則可能導致藥品加速變質。

營養師Gary日前在Threads社群分享冷知識指出,「保健品裡的乾燥劑,開瓶就該丟掉。」他解釋,乾燥劑在密封前確實能吸濕防潮、延長保存期限,但一旦開封後便會迅速吸收空氣中水分,吸濕飽和後反而成為濕氣來源,加速藥品受潮,「放著不丟,它會反咬你一口。」

此一說法引發廣大討論,不少網友驚呼長知識,直言過去都做錯了,「我還會把上一瓶的乾燥劑放到下一瓶裡 以為會雙倍乾燥」、「一直都沒拿出來,放到吃完」、「什麼,我還當寶貝一直到最後」、「難怪我一大罐B群時不時在發霉」、「我保健食品全部吃完後,都把乾燥劑丟到書櫃,想說很乾淨,還讓書本保持乾燥,原來沒有用嗎?」

食藥署說明,藥瓶內的棉花主要是為了固定藥品、防止運送途中因震動而破損;乾燥劑則是吸收極少數可能滲入瓶內的濕氣,確保在未開封狀態下藥品的品質與安全。但開瓶後,棉花與乾燥劑會開始吸附空氣中的水分,反而使瓶內濕度升高,提升藥品變質風險,因此應立即移除。

此外,亞東醫院過去曾在正確用藥講座中指出,民眾常見的錯誤用藥習慣之一,正是誤認棉花與乾燥劑需留在瓶中。講座也提醒,藥品一旦開封,其保存期限即不再適用原標示的有效期限。例如膠囊與錠劑開封後應在3至6個月內用畢;含水成分的藥水則應在療程內服用完畢;眼藥水開瓶後最多保存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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