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批繳費又被駁回路權 顏若芳秀申請SOP打臉 他籲拿出「已借到」證明
Newtalk新聞
民眾黨30日舉辦「司法改革、公民走讀」活動,黨主席黃國昌日前表示,原本有借路權,但繳完錢卻被警察局駁回,批總統賴清德獨裁。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秀出北市道路申請SOP圖,直言規定就放在那邊,自己裝傻就算了,不要再把台灣人當猴子耍。
黃國昌號召支持者舉行司法走讀活動,聲稱25日下午申請北市湖口街和重慶南路二段七巷交叉路的路權,已完成繳費了,但傍晚卻接到中正一分局通知取消不准借。
顏若芳31日在臉書指出,黃國昌跟民眾黨犯法在先,接著又完美示範了什麼叫「邏輯死亡」。黃國昌率眾到愛國西路一帶以「走讀」之名行「集遊」之實,結果在愛國西路與中山南路口疑欲進入總統官邸週邊禁制區時,遭警方阻攔爆發衝突,造成8名員警受傷。
顏若芳痛批,黃國昌和民眾黨事後還很不要臉的發聲明稱集會遊行、路權申請遭「賴清德」駁回,身為立委、黨,卻連台北市政府才是集會遊行的核駁機關都在裝傻,根本就是刻意在把小草降智。
她並秀出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新工處)「使用道路集會」作業流程圖,規定載明在申請案收件、繳款完畢後,才會進行行政作業、告知申請人核駁結果,並不是像黃國昌以為的「只要申請就會通過」。她奉勸民眾黨,不要再情勒全民、不要再把台灣人當猴子耍,規定就放在那邊,自己裝傻就算了,不要以為台灣人都跟你們一樣傻。
黃國昌申請路段非中正一權限 誰打的電話?請拿出「已借到」證明
此外,經常申請路權集會遊行的陳文成基金會執行長張龍僑,日前也在臉書說明申請流程,申請使用道路後,會以email發出「收件通知」,當天須繳保證金完成申請,此流程僅為「送件」非核准。
張龍僑強調,通常送件幾天之後,才會收到新工處的「路權核准通知」email,再根據「核准通知」到管轄的分局申請集會遊行,核准路權的是新工處,警察局管的是集會遊行,也就是,使用道路准不准,不是中正一的權限,且黃國昌申請的路段是屬中正二管轄,非中正一。
針對黃國昌聲稱中正一打電話通知不准借,張龍僑質疑,中正一誰打的電話?路權核准不是中正一分局的權限,請拿出新工處證明「已借到」文件證明,以及中正一「不准借」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