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爆被通緝7次!黃明志曾因「褻瀆宗教」遭逮 台灣經紀人發聲
歌手黃明志近日因失聯遭到通緝後主動投案,引發社會關注。他曾自爆被通緝達7次之多,其中眾所皆知的一次發生在2016年,當時他因拍攝音樂錄影帶《Oh My God!》被指褻瀆伊斯蘭教膜拜地點,遭到逮捕並上銬送進拘留所。黃明志的爭議不斷,從2007年開始幾乎每年都有,出入境被攔檢的次數更高達80多次。目前他投案後的情況備受關注,台灣經紀人已針對此事發表看法。
黃明志的爭議事件可追溯至2016年,當時他為電影「大顯神威」製作的歌曲MV《Oh My God!》引發軒然大波。這首與團體玖壹壹合作的作品,因被指對伊斯蘭教大不敬而遭人檢舉,黃明志隨即被官方依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罪進行調查,甚至被直接上銬逮捕。儘管黃明志聲稱這並非正式版MV,而是不小心遭人外流的版本,但仍然觸碰了敏感神經,導致他被送進檳城監獄。
在拘留所期間,黃明志表示與一群咳嗽不斷的緬甸非法外勞關在一起。這段經歷成為他創作的靈感,兩年後他還特地拍片描述監獄內部情況。黃明志曾在節目中透露,自2006年開始使用YouTube以來,惹了不少爭議,被逮捕和傳訊無數次,出入境被攔檢的次數多達80多次。
2021年,黃明志疑似因涉及種族敏感議題,表示自己第三次被通緝。然而到了2025年,他改口稱被通緝的次數已經多達7次。在與藝人胡瓜的對話中,黃明志更聲稱自己曾被國際通緝,原因是他常在台灣,當局找不到他就直接下通緝令。
黃明志的台灣經紀人也發聲,坦言確實找不到黃明志的下落,認為整起事件相當弔詭,但表示相信黃明志的判斷力,懇請外界等待結果。目前,黃明志這次投案後將待多久,主要取決於他涉及的謀殺案、持有毒品及濫用毒品案等指控的真實性。社會各界正密切關注這位爭議歌手的最新動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