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賣全家股權、砸錢改投資街口 智財法院判無效
老牌食品大廠「泰山企業」董事會2022年、2023年決議以80億餘元出售全家超商股權,投資街口支付、增建包裝水廠兩案共45億餘元,大股東龍邦集團認為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掏空,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日判決泰山董事會3案決議均無效。案件均可上訴。
龍邦2023年入主泰山後,發現泰山已被前任董事長詹景超掏空,提起多件民刑事訴訟,除了智財法院判決泰山董事會3案決議無效外,另台北地院也判決泰山36億投資街口交易無效,北院甚至曾赴街口金科公司總部執行查封36億元債權,台北地檢署也以詹景超涉掏空,搜索約談詹,訊後諭知詹800萬元交保。
智財法院判決指出,2022年12月2日泰山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全家股票4萬3500張,2天後就以每股187元出售全家股票4萬3300張給萬寶公司,金額高達80億餘元,時任董事長詹景超在處分全家股票前,曾洽詢潛在買家、價格,且董事會做成決議後至交易完成日僅相隔2天,詹景超甚至在董事會討論時,刻意營造要賣也很難賣的假象,認定詹景超隱匿交易對象、條件等資訊,違反忠實義務,認定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股票無效。
判決指出,泰山2023年5月5日召開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由獨立董事李明輝一人出席表決通過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增建包裝水廠9.27億元兩案,過程未經審計委員會合法決議,就由董事會做成決議,顯示董事會決議有瑕疵,且投資街口、增建水廠兩案影響泰山股東權益重大,雖董事當場提出異議後,董事會仍執意作成決議,嚴重違反公司治理,認定泰山董事會決議投資街口、增建水廠兩案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