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蝦米」殺仇人、老大害2命無期定讞 持有槍彈再加5年6月徒刑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09月02日09:30
幫派分子「蝦米」蔡秉逸槍殺昔日老大「建文」,前年被判無期徒刑定讞。資料照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4年前台南市安平區8天內連續發生2起命案,綽號「蝦米」的幫派分子蔡秉逸,先是率眾追殺仇家王重傑,又拿著雙槍朝著昔日老大陳建文連開7槍,將其射殺身亡,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定讞,而在案發前,蔡男就被警方在車行內起出改造手槍、子彈,雖他辯稱是該起案件未被查獲的武器,但不被法官接受,另依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再判5年6月徒刑,併科10萬元罰金。

蔡秉逸在2021年2月16日,率領曾姓小弟等人分乘兩部轎車,在安平區某汽車旅館前埋伏,等候仇家王重傑現身,持棍棒、西瓜刀上前攻擊,王重傑逃離後,在某餐廳停車場被堵到,被曾男開車衝撞碾壓3次,又被刀捅心臟身亡;同月23日,蔡秉逸身穿防彈背心、手持雙槍前往角頭「建文」住處,近距離開槍射殺陳建文,蔡男被依殺人罪嫌判處無期徒刑,2023年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蔡秉逸前科累累,牽涉案件不少,他在當年兩起案件發生前約1周,就被警方持搜索票在其位於安南區的權利車行內,查獲2把具殺傷力改造手槍及18顆子彈,依開始蔡男找來手下劉男頂罪並遭起訴,劉男事後否認持有槍彈,並稱是蔡男當場要他「擔下來」;法院審理時認為劉男供述與實際情況不符,且查獲手提包內有蔡男存摺、印鑑、手機等物,最終判他無罪。

蔡男則「認了」槍彈是他之前取得,是殺人案中員警未查獲武器,由於該案判處無期徒刑,應為判決效力所及,非法持有行為在查獲時已經終止,合議庭法官則認為,不能視為同一案件,且事證明確均應依法量刑,依法判處5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原、可易服勞役,仍可上訴。

蔡秉逸開槍殺害「建文」前,就被查獲槍彈,現在因此又被多了5年6月徒刑。資料照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高雄工安奪命!量測作業不慎滑落又慘遭鋼筋擊破頭 33歲女斷魂

三立新聞網
02

新版財劃法公式有誤345億無法分配 盧秀燕率14縣市長「討錢」

台視
03

陳菊病倒請假9個月 監察院:自願放棄每月36萬薪繳國庫

鏡新聞
04

興達電廠爆炸「外洩點找到了」  台電董事長道歉:不逃避責任

TVBS
05

北檢抗告了!柯文哲交保接觸「這2人」 檢:已違裁定命令

壹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