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電年年增電價卻凍漲,國會審撥補台電預算應「循證治理」
11 月 3 日美國即將舉行期中選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即使超過3%,與聯準會(FED)的 CPI 年增率 2% 仍有差距,聯準會 10 月 29 日仍決議不升息,將聯邦資金利率目標區間維持 3.75%~4%。雖然聯準會主席華許否認維持利率不變的政策與期中選舉有關,但無論有無關係,這代表物價與利率政策會大大影響人民生活。台灣物價是否穩定的問題,政府也同樣很重視。
台灣油電價格凍漲後的CPI
雖然台灣1~9月CPI年增率上維持1.94%,與其他國家有很大差異,但主因為台電與台灣中油等公營事業吸收了國際能源價格上漲,這也使扮演穩定物價功能的事業承擔巨大虧損。經濟部部長龔明鑫進入赴立法院經濟委員委會專案報告時指出,依主計總處估算,國際油價每上漲10%,若反映至國內價格,CPI將增加0.24個百分點;電價每上漲10%,CPI增加0.27個百分點。換句話說,若公營事業未吸收能源價格漲幅,今年國內CPI年增率一定會高於3%。
當台灣CPI年增率高於3%,肩負維持國內物價穩定任務的中央銀行就難有充分理由維持利率不變,升息是必然的結果。當利率往上調,常抱怨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的建築業者面對的資金成本上漲壓力一定會更大,更高利率也會影響民眾購屋誘因,故就穩定物價而言,油電事業確實承擔極大的政策成本。因此,油電事業因承擔政策任務所產生的虧損實不應簡化成「經營虧損」,這是為何行政院需要編列特別預算撥補的原因。
就穩定物價政策而言,雖然干預價格會影響市場的資源配置,但若能源價格上漲屬於短期現象,則政府基於穩定物價的考量而凍漲物價,並非沒有說服力。然而,凍漲物價對公營事業產生的負擔必須給予補償。
台灣住宅與工業用電現況
根據台電「縣市用電資訊網站」的「各縣市售電資訊」,可分為住宅部門、服務業部門、農林漁牧與工業部門,每縣市用電占比因產業發展不同而有很大差異。就最新至今年8月的台電對全部縣市的總售電量與部門占比,今年1~8月住宅部門售電量約為335.09億度,占總售電量比重為22.13%、工業部門售電量約為850.31億度,占總售電量比重為56.15%;2025年1~8月住宅部門售電量約為332.86億度,占總售電量比重為22.02%、工業部門售電量約為860.19億度,占總售電量比重為56.9%,由上述資料可知,與2025年同期相比,住宅用電量成長2.23億度,工業部門售電量減少9.88億度。
工業用電可能因為景氣、訂單調整或去年初對等關稅影響而改變,但住宅用電較不會因產業環境而有太大變化,反而是夏季時間拉長或民眾家電需求提高而使用電需求大幅成長。我國住宅用電的售電量已從2020年全年500.64億度增加至2025年538.72億度,住宅用電量持續增加,但住宅電價無法相應調整的結果,是導致台電累積虧損增加的原因之一。若台電公司需配合穩定電價的政策任務,就會出現前文「台電六級電價四級賣虧,追加預算只夠填補今年氣價上漲缺口」關注的問題。
公司產生的虧損都一定能找到原因,當大家關心行政院追加預算編列711億元撥補台電的合理性,更應討論的是真實用電狀況與台電為了吸收能源價格產生的虧損是否大於711元才是。如台電因吸收能源價格上漲產生的虧損大於711億元,立法院不同意撥補就沒有道理;反之,若能源補貼虧損小於711億,立法院當然要審議。故國會議員對影響國家民生與經濟發展的重要事業應更關心,才能讓國家獲得完善治理,這是負責任的國會該盡的義務。
(首圖來源:台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