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內政部:閃兵刑責擬加重2/3 逾36歲考慮補服替代役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3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6日電)藝人閃兵爭議延燒,有立委提案閃兵者超過36歲役齡仍要補服兵役。內政部今天說,目前與國防部討論修法,針對超過役齡的閃兵者可能加重其刑2/3,而若原來被判定是服替代役,也許可以考慮服替代役,目前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

藝人閃兵爭議受關注,最高檢察署建議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媒體報導,有立委提案修正兵役法,就算閃兵者達到36歲除役年齡仍須補服兵役。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指出,會與內政部一起研議。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包括內政部長劉世芳、役政司長沈哲芳等人出席。

針對修正體位區分標準進度,沈哲芳指出,標準制定主管機關是國防部,應用機關是內政部與縣市政府,內政部會尊重國防部對國軍體能的要求。目前雙方初步共識是11月中旬預告修正標準,但還是要尊重國防部法規作業期程,因為還有些細節要討論,明天可能也會再跟國防部確認部分項目。

沈哲芳舉例,有些精神疾病患者可能想裝作沒病入營,非患者則想要假裝患病來逃兵,這部分醫生也很難鑑定,因此須與軍方的精神科醫師、或各醫學協會確認實務上的執行細節,如果後續還要調整,也許預告時間會再往後延。

是否支持提高閃兵的法定刑度,沈哲芳說,法律主管機關國防部規劃先開放意見討論,再整合各方面情況評定,目前還沒定案。

至於閃兵者超過36歲後是否要補服兵役,沈哲芳指出,這牽涉到國防部兵源應用、體能與部隊內管教問題,國防部目前態度也是先聽取大家意見,再共同研擬相關措施。不過這次在相關草案也有討論,針對超過役齡的閃兵者,可能不一定要回來服役,而是加重其刑2/3等,尚未定案。

劉世芳補充,若超過36歲的閃兵者在體力等方面無法服國防部的常備兵役,或原來被判定是服替代役,也許可以考慮服替代役。

至於是否支持加重刑期,劉世芳說,內政部會尊重法務部,國防部態度好像也傾向於此。

此外,劉世芳說,據她了解,國防部傾向明年4月定案體位區分標準,因為像精神疾病就會牽涉衛福部,可能會與健保就醫紀錄結合判定,而要經過這樣的雙重確認,相關機制要全部重新走一遍,因此內政部、國防部與衛福部共同討論,不過大致上內政部跟國防部的態度非常一致,體位區分標準就是要加嚴。

劉世芳也說,不管是服常備兵役或替代役,在服役量能上應要對整體國防有幫助,若沒幫助會用其他方案代替,最嚴重的是若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可能就會希望檢察官加重其刑,因此還是呼籲役男「不要閃」,畢竟台灣健保制度實施這麼久,怎麼可能男生身體狀況一年不如一年,太會假造也不好。(編輯:謝佳珍)1141106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補充保費新制引反彈!政院緊急喊卡 卓揆指示衛福部暫緩規劃

台視
02

太子集團爆「黑吃黑」!陳志被下屬騙走9億 改派3親信來台管帳

鏡報
03

陸委會禁淘寶、拼多多?梁文傑澄清:不會封網域

太報
04

補充保費惹民怨 卓揆命衛福部暫緩爭議規劃

NOWNEWS今日新聞
05

新/屏東特斯拉導彈式追撞「車身橫甩攪撞」 死神奪命瞬間曝光

三立新聞網
06

郭台銘媽媽辭世!豪宅1設施「全是為母親」催淚原因曝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