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港高院定罪 香港正式進入無言論出版新聞自由時代
香港高等法院15日裁定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3項罪名成立。儘管相關的刑期要到明年1月才會宣判,但學者專家認為,從黎智英被定罪的情形來看,等於是某種程度宣布香港已正式進入到沒有出版自由、言論自由,以及新聞自由的時代。
黎智英國安法案遭港高院定罪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觸犯國安法案15日宣判,黎智英涉入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罪名全部成立。黎智英必須在明年1月16日前提交求情信後,法院才會宣判相關刑期。
香港正式進入無言論出版新聞自由時代
對於香港高院宣布黎智英的3項罪名都全數成立,旅日香港學者潘嘉偉認為,完全都在預期之中。他分析,法官明年1月宣判刑期時,可能會考量已經78歲的黎智英,年紀已經這麼大,或許可能會判輕一點,但從法院宣布黎智英3項罪名都成立來看,某種程度等於是宣布了香港進入了沒有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時代,做為一個香港人,他感到非常悲傷。
潘嘉偉說:『我覺得現在在香港,你要再繼續做傳媒的做媒體的,確實已經空間是差不多沒有了,除非你一點都不談任何政治的問題,你完全是風花雪月那樣的,可能問題還不大,但是就像我們以前香港的那麼活躍的文化,那麼活躍的去批評政府,可以有言論自由,雖然我們一直都沒有民主,但是過去有自由,現在不但沒有民主,連言論自由,很多方面的自由都沒有了,所以我覺得作為一個香港人,我也覺得非常的悲傷。』
黎智英案是殘酷的司法鬧劇
此外,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伊蓮‧皮爾森也發出聲明,除了認為「黎智英被單獨監禁5年後以莫須有罪名定罪,是一場殘酷的司法鬧劇」外,中國政府虐待黎智英,目的就是要讓所有膽敢批評中共的人們噤聲。而潘嘉偉則也觀察到,中共已經找到了一種讓所有人沒辦法再發聲的方法,而這似乎象徵了香港現在已經真的淪陷了。
國際聲援難反轉黎判刑命運
潘嘉偉說,雖然國際上面仍有很多求要釋放黎智英的聲音,但顯然都沒有什麼效果,就像是2010年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也沒能對他有任何幫助,這不僅讓人絕望,更令人感到憂心。
他說:『所以現在香港這個情況,我另一擔心就是說,可能現在中共也都不在乎了,覺得反正連外面的聲音吵吵鬧鬧,罵完之後還會繼續,生活還會繼續,像劉曉波過世了那麼多年,有什麼改變嗎?好像非常令人絕望,覺得根本沒什麼改變。』
黎案引發國際人權新聞團體關注 籲人道釋放
事實上,這起黎智英涉及的國安法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儘管目前香港高等法院還未宣判相關刑期,但卻引發了國際人權及新聞自由組織的聲援言論。
像保護記者委員會就認為「這項裁決是可恥的迫害行為,凸顯香港對新聞自由的徹底蔑視。」無國界記者組織也批評「這是虛假審判中的判決,黎智英的監禁象徵著香港新聞自由更大範圍的毀滅性崩潰。」而國際新聞研究所(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也指控「這項定罪顯示香港法院已被武器化,用來粉碎獨立新聞和聲音。」
多個組織都將黎智英視為「新聞自由象徵」及「良心犯」,強調他僅因批評政府及呼籲國際關注香港就被判罪,而這次判決則是標誌著香港新聞自由及司法獨立的進一步崩潰,港府應儘速對黎智英做出人道釋放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