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安檢員不滿女友要分手 強拉上車推擠害多處挫傷
高雄一名已婚安檢員林姓男子因感情糾紛,與前女友發生激烈衝突,不僅強行將對方拉上車,還徒手推擠導致女方全身多處挫傷。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林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林男與甲女原為男女朋友,但因林男已婚身分,兩人感情始終糾葛不斷。去年9月12日晚間7時許,雙方在左營蓮池潭風景區談判時再度爆發爭執,甲女憤而轉身欲返回租屋處,不料林男竟強行將她拉上車,並駕車返回其住處。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甲女租屋處內徒手推擠,造成甲女頭部外傷併顏面挫傷、唇擦傷,四肢、頸部及背部更是多處挫傷。甲女事後驗傷提告,林男被依傷害、強制罪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僅是「一時情緒失控」。合議庭認為,林男以強暴方式妨害甲女行動自由,並造成身體傷害,事證明確。雖辯護人聲稱已達成和解請求緩刑,但法官發現雙方調解破局,且甲女要求合併民事案件處理,因此駁回緩刑聲請。
法官痛批林男「未能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糾紛」,考量其無前科、坦承犯行且需扶養家屬,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