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財劃法345億無法分配 賴中強曝「傅黃體制」硬修法釀禍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藍白主導的立法院去(2024)年底硬闖新版《財劃法》惹議,如今卻傳出「公式錯誤345億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完全分配」、「事權沒有隨錢調整」與「富者越富、城鄉差距更大」共3項問題,多縣市的分配額度未達修法前的試算。對此,身兼經民連召集人的律師賴中強今(10)日就翻出立院公報紀錄,發現引起問題的第16條之1條文,就是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時任書記長林思銘、時任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在同年12月20日當晚以再修正動議提出的。他感嘆,「財政部官員再厲害,也無法未卜先知」,這就是「傅黃體制」再修正動議至上,沒收國會正常合議程序的惡果。
賴中強稍早在臉書發文以「各人造業各人擔;再修正動議至上,夜路碰到鬼」為題發文指出,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要率領16位藍白縣市首長北上開記者會,他們控訴《財劃法》修法條文公式出錯,明(2026)年統籌分配稅款有345億元無法分配,藍營縣市長抱怨,公式有錯,修法當時財政部為什麼不講?
他爆料,自己翻出去年12月20日立院通過三大惡法(《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的公報紀錄,引發問題的第16條之1條文,就是傅崐萁、林思銘、王鴻薇在2024年12月20日當晚以再修正動議提出的,因此財政部官員再厲害,也無法未卜先知!
賴中強說,國民黨當晚提出的再修正動議條文,先區分本島19縣市分配普通統籌分配款的90.5%,離島3縣市分配2.5%,鄉鎮分配5%,最後2%由六直轄市依前分配比例再分配。二十二縣市各自具體分配公式,分子是各該縣市的企業營業額、土地面積等參數,分母卻是「全部直轄市及縣(市)」的對應參數。因此,假設22縣市的參數均相同,分配給本島19縣市的90.5%,會有3/22無法分配,分配給離島3縣市的2.5%,會有19/22無法分配。
賴中強提到,聽起來很扯,但這其實就是自青鳥運動以來,他們對於國會「傅黃體制」的批判!傅黃體制,以最後一刻才提出的再修正動議馬上強行表決,推翻國會應有的合議制度,讓民主喪失了折衝與除錯的功能。最後一刻才提出的條文,其實,沒有幾個人真正仔細看過,更不用說仔細思考到底可不可行、有沒有問題。《財劃法》今日公式錯誤,就是傅黃體制再修正動議至上,沒收國會正常合議程序的惡果,夜路走多了,終於碰到鬼了。
賴中強也說,「徐臻蔚,一年多來,走夜路害大家統籌分配稅款少分的,就是你老公傅琨萁!盧秀燕,一年多來,走夜路的就是你台中藍白合的政治夥伴,黃國昌!當時,都沒有人提醒這樣做會有問題嗎?也不全然.我們找到當天晚上,傅崐萁再修正動議提出後,第16條之1表決前,民進黨委員蘇巧慧與林宜瑾的發言。建議今天記者會前,藍白16縣市首長,在記者面前,把2位委員的發言宣讀一遍!」
最後,賴中強提到,「怎麼辦?只好再修法!另外建議韓國瑜院長,修法時為了不讓立法院再次丟臉,應該要修議事規則,所有修正動議與再修正動議,一律要先上網公告7天,才可以表決!這件事情,真的該寫進高中公民課、大學憲法與政治學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