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仲林聰賢等5官員被控圖利 查無不法均簽結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8日電)北檢今天偵結超思進口雞蛋案,前農業部長陳吉仲、農業部長陳駿季、前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前畜牧司長張經緯與前科長李宜謙被控圖利等罪,北檢查無不法犯罪實據,均予以簽結。
根據台北地檢署簽結理由,農業部於民國112年農曆過年後因氣候與疾病影響,國內雞蛋產量不足,因此推動專案進口政策,開放12國雞蛋專案進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與農業部分別於3月辦說明會,徵求有媒合出口經驗、能提出檢疫與衛生證明、報價合理且能在3月底前下單的廠商。
檢方調查,超思公司曾參與經濟部說明會,具備自巴西進口雞蛋的管道,也有自日本進口實績,能提出合格證明且報價合理,並能依時程下單,因此獲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委託從巴西進口,尚無違法情形。
檢方認為,超思公司資本額為新台幣50萬元,此部分僅為登記事項,與實際支付能力有別,且超思公司是以自身款項先匯款給巴西雞蛋供應商,再提出匯款單向畜產會請款,足認超思公司有足夠支付能力。
檢方另表示,畜產會當時分別與宏園、台農發、呈冠、夏暉、匯麥遠盈、甲統、大統雲農、羽禾食品、超思公司簽訂契約,共9家公司從泰國、菲律賓、土耳其、美國、澳洲、巴西等國進口雞蛋,並無獨厚、圖利超思公司。
檢方進一步說明,綜合檢視雞蛋專案進口的政策程序、採購細節、金流等,陳吉仲僅就政策面決策,採購細節由畜產會組長龔隆太、專員吳俊達執行,採購價格由龔、吳與進口業者吳諭非處理;陳駿季雖時任政務次長,但進口雞蛋計畫由張經緯主責,無證據顯示陳吉仲、陳駿季具體指示超思公司進口雞蛋條件、請款流程。
檢方另表示,張經緯雖為主責,規劃進口政策、積極尋求蛋源,把計畫交由畜產會執行,也非單獨挑選超思公司,無證據顯示與進口業者吳諭非合謀;李宜謙則並未簽核相關文件;林聰賢僅負責對外溝通,採購仍由龔隆太、吳俊達執行;此外,清查本案金流,未發現有異常資金流入此5名農業部官員的帳戶。
檢方認定,本案無證據顯示陳吉仲、陳駿季、林聰賢、張經緯與李宜謙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瀆職等罪,相關案件均查無具體不法實據,今天予以簽結。
另方面,陳吉仲、張經緯被控教唆進口雞蛋洗選蛋、液蛋虛偽標示爭議等,檢方表示,農業部當時並無明確規範有效日期如何標示,陳吉仲、張經緯也未具體指示業者將「製造日」虛偽標示為「洗選日」。
至於進口雞蛋加工液蛋產地標示爭議,檢方函詢衛生福利部等單位,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衛福部訂定的「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液蛋產品應標示 「原產地(國)」及有效日期。
檢方表示,畜產會於112年6月間委託業者將庫存的專案進口雞蛋,加工為冷凍殺菌液蛋後送回畜產會倉儲轉庫存備用,而業者當時認為可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規定,產品經加工後為實質轉型,因此將產地標示為台灣,直到7月間向衛福部確認,才知此加工過程尚非實質轉型,仍應標示進口雞蛋原產地。
檢方認定,此部分為機關間對法規解釋不同造成的差異,陳吉仲、張經緯並未教唆商品虛偽標示犯行,此部分也予以簽結。(編輯:林恕暉)11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