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退休後健保怎麼保?3種加保方式一次看懂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隨著勞工退休並開始請領老年給付,健保加保問題成為無法迴避的重要課題。(示意圖,資料照)

吳孟峰/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隨著勞工退休並開始請領老年給付,健保加保問題成為無法迴避的重要課題,不僅攸關每月支出的多寡,更牽動長期的保險保障與調整彈性。那麼,退休後健保該怎麼選?是繼續透過工會、公所加保,還是依附家人較有利?本文以實際案例分析,協助退休勞工找到最合適的加保方式。

退休勞工健保3種加保選擇

根據現行制度,退休後的勞工可選擇以下3種健保加保方式

1.透過職業工會加保

2.依附在配偶或子女名下加保(眷屬加保)

3.轉至戶籍所在地公所加保

案例分析:勞工建國退休,健保怎麼選擇?

勞工建國即將退休,他所屬的職業工會提供退休會員以最低投保薪資繼續加保健保的服務。他的兒子為勞工,其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2萬8590元,也可供建國依附加保。這讓建國陷入兩難:是留在工會維持獨立加保,還是依附兒子降低保費?他也擔心,一旦從工會退保,若想重新加保,恐怕會因資格限制被拒絕。

方案一:透過職業工會加保

若建國選擇繼續透過工會加保(以2025年基本薪資2萬8590元計算)

健保費計算公式:基本薪資2萬8590元×保費率5.17% × 個人負擔比率60%=887元,加上工會會員費,建國每月實際支出約在1000元上下。

方案二:依附配偶或子女加保(眷屬加保)

若建國依附兒子加保,其健保費是依主保人(建國兒子)的投保薪資計算,假設建國子女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2萬8590元,

建國每月健保費:2萬8590元×保險費率5.17% ×眷屬自付比率30%=443元

方案三:轉至公所加保

根據目前制度,轉至戶籍所在地的公所加保,每月健保費約為826元(依最低投保薪資計算)。 但健保局對於「具可依附親屬卻選擇自行加保者」已加強審查,原則上僅限於無配偶或子女可依附者,才可申請公所加保。

建國由於有兒子可依附,健保局會拒絕其公所加保申請。

哪個方案對建國最有利?

從上述案例來看,建國因而兒子具備基本薪資的勞保身份,無法轉公所加保,因此僅能選擇「工會加保」或依「附配偶/子女加保」。

若以保費負擔來看,建國依附兒子加保(443元/月)明顯優於工會(約1000元/月),短期內是較划算的選擇。

然而,此選項存在未來不確定性風險。若建國兒子未來投保薪資提升,則建國所需負擔的健保費也將同步上升,可能從數百元暴增至千元以上,且無法回工會加保。

若建國若偏好穩定保障、願意承擔較高費用,建議繼續透過工會加保,以維持獨立身分與調整彈性。否則短期內,依附子女會是較低負擔的選項。

額外補充:補助政策與單身勞工建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65歲以上長者若戶籍設於六都(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或離島地區,部分縣市提供健保費補助,有助進一步減輕負擔。建議退休勞工可事先查詢當地補助政策,爭取合法權益。

至於無配偶、無子女的單身勞工,則建議可優先考慮轉至公所加保,不僅費用低於工會,且免繳會員費,為最具經濟效益的選項。

加保決策前必看3大評估指標

建議勞工在退休前1年即開始盤點自身狀況,從以下3方面做出健保加保規劃:

1. 可依附對象的投保薪資:是否為基本工資?未來是否可能升遷或創業?

2. 工會政策與退保後限制:是否允許未來重新加保?退保後是否永不得回?

3. 是否具補助資格:是否符合65歲以上、設籍特定縣市、低收入戶等條件?

退休後的健保加保選擇,看似簡單,實則影響深遠。不論是選擇自己保、依附家人,還是轉至公所,皆須考量當下支出與未來變數。建議勞工在退休前即做好功課,並與工會、公所及健保署進行充分溝通,才能確保保障不中斷、負擔不過重,為退休生活增添一份安心。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27.6萬職缺難補!平均招募要3.5個月 餐飲業缺工最嚴重

太報
02

2檔高價股先後公開申購!抽中一張賺逾25萬

NOWNEWS今日新聞
03

BMW車主注意!「引擎室問題」近8千輛緊急召回 車型一次看

TVBS
04

中國股市衝上10年新高,散戶也跟著進場了!這波牛市能跑多遠,法人點出關鍵

風傳媒
05

貨物稅修正案上路 車商:百萬元以下車款最有感

經濟日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