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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點外送中100萬雲端發票 幸運兒少「1步驟」痛失大獎

CTWANT

更新於 15分鐘前 • 發布於 18小時前 • 黃任強
有民眾叫外送中了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因為少1個步驟無法領獎。(示意圖/黃耀徵攝)

民眾消費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愈來愈普及,也增加統一發票的中獎機率,不過也要注意相關規則。有民眾叫外送結果中了雲端發票專屬100萬元獎,平台透過郵件和電話通知,但中獎人以為是詐騙並沒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驚覺是真的,但因為少了1個步驟,終究與這筆錢無緣。

台北國稅局指出,若將雲端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及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匯款帳戶,即可享中獎獎金批次自動匯入指定帳戶服務。如果是消費當期的雲端發票,最晚應該在當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前1天(24日)完成各類載具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才可在當期適用獎金直接入帳服務。

舉例來說,今年3~4月期統一發票在5月25日開獎,民眾若在5月24日以前完成載具歸戶及匯款帳戶設定,當期開出的中獎獎金會直接匯入設定的匯款帳戶;然而,民眾若在5月25日以後完成歸戶及設定匯款帳戶作業,則5~6月以後的雲端發票才開始啟用獎金自動匯入帳戶服務。

有民眾叫外送中了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平台多次以郵件通知中獎,但當事人都以為是廣告郵件而未查看;後來平台又打電話通知,當事人以為是詐騙也不予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發現真的中了大獎,因為是雲端發票,趕緊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但歸戶時間太晚而無法領獎。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中獎後仍有不得領獎情況,如發票已註記作廢,買受人屬於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及營業人等;買受人為營業人的情形,如有營業行為,卻未辦理稅籍登記,該中獎統一發票應依規定不予給獎。國稅局提醒,在檢視中獎發票時,應先確認是否有不得兌獎狀況,並及早完成雲端發票歸戶等程序,以免錯失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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