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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明輸暗贏? 北檢將抗告 律師曝「2可能」:避免擔責任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19小時前 • 發布於 19小時前
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交保後9日首度開庭,與支持者揮手致意。(記者塗建榮攝)

莊文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且須佩戴電子腳鐐。台北地檢署昨(8)日晚間隨即發聲明,強調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並駁斥柯文哲所稱「一年什麼都沒查到」,重申京華城案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對此,楊律師撰文分析檢方抗告兩大可能,並強調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而言是「明輸暗贏」。

檢方在聲明中指出,京華城等案中柯文哲等人涉嫌職務收賄,犯罪嫌疑重大,起訴書多達3冊共894頁,且法院過去三度裁准延押,與柯文哲所稱「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了什麼?什麼都沒查到」不符。檢方並強調,案件既已起訴,是否有罪應由法院審理決定,檢方將依法履行舉證責任,呼籲外界應尊重司法,勿透過媒體放話,干擾審判。

對此,楊律師昨(8)日晚間在臉書發文指出,從檢方聲明稿可看出,法院與檢方同樣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否則不會裁准羈押及延押,甚至裁定高額具保。既然法院見解與檢方一致,檢方抗告的理由顯得薄弱,甚至延宕,恐怕只是形式動作。

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可能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而言「明輸暗贏」。至於檢方提起抗告的可能性有兩個,一是為了避免承擔責任,藉由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起抗告,以保留「明輸暗贏」的局面;二是對柯文哲剛被放出來就放話有所回應,假裝憤而提起抗告,嚇嚇柯文哲。

楊律師也表示,本案裁定中要求「只能由柯文哲本人繳納保證金」,且金額高達7000萬元,若最終判決有罪,該筆金額可直接遭沒收。對檢方而言,這樣的裁定不僅確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降低逃亡或串證風險,還掌握巨額保證金,因此其實是「明輸暗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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