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低水準詐騙手法,真能騙倒專家?
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午後,我的 line 收到一位不熟的網友來訊,表示有個「大生意」想談談合作可能。
對方在我印象中,是典型的投機分子,經常遊走諸多不同社團、商會、協會,甚至公部門或學校⋯⋯乃至累積了不少「看似」光鮮亮麗的頭銜(很可能是自己印的名片上、滿佈各種 title 那種)。這類「攪和咖」大致上通常不是什麼壞人,但很懂得賣弄資訊落差,讓不清楚底細的人覺得他好像「背景很硬」、或掌握了某些重要資源,從而總有機會賺取一些蠅頭小利。
我當然沒打算跟對方合作,但在不是很忙的情況下,也好奇他所謂的「大生意」究竟又想演哪一齣?於是接下了他的話題。
對方神神秘秘的表示:有個敏感的「國際大宗物資交易」,買方與賣方已順利簽約,現在要查驗資金與支付第一筆款項,並透過他這邊的管道安排。他想聽聽我的意見、同時有些環節需要我引介一些國際人脈來協助,利潤有總交易額的 3-5 %,可以再拆分給我云云⋯⋯。
對曾在體制內協助經手 UN 體系大宗原物料貿易的我來說,其實光聽到這裡就知道,這裡面的流程之複雜、難度之高,絕非對方可以「透過管道安排操作」。但姑且先不潑對方冷水、且看看他怎麼繼續凹下去,我於是接著簡單詢問他對這筆交易掌握度有多少?他自己又具體扮演什麼角色?
【奇圖共賞】荒謬絕倫的「資金證明」
對方表示自己代表買方,並且有充分的購買意向,說罷還信誓旦旦地分享了買家的「資金證明」,並且千叮萬囑請我不要外傳,因為「這是很難取得的文件」、「絕對的真實」,而且「也向賣方的人員照會過了」。我如果不放心需要查證,還可以私下照會香港匯豐銀行(HSBC)去進行內部核實等等。
我看了幾眼,就已經當場笑到不行。這裏也直接分享出來,給讀者朋友們「奇圖共賞」一下:
上圖為網友傳來的交易買方「資產證明」,以上資訊顯然為假,且製作極其粗糙。在此完整公布僅為提醒讀者勿被類似資訊所矇騙,切勿信以為真。圖 / Jack IC Huang 提供
大家看出最明顯的破綻在哪裡了嗎?
這份虛假文件,表面上看來是由「歐洲中央銀行」副總 Luis De Guindos 開出來的資金證明(Proof of Fund, PoF),茲以證明其客戶「Glonova PVT Ltd.」在香港匯豐銀行 634-296685-XXX 的帳戶中,有港幣 170,650,000,000,000 的存款⋯⋯。
好了,就算偽造此文件的人,還「認真」去 google 了歐洲央行現任副總的姓名、往來文件格式、香港匯豐銀行的總行地址等等資訊好了,但一看這個 1,706 兆港幣的金額,稍有基本國際金融常識的人,就會知道這完全是蠢到不行的外行人手筆了吧?
截至 2025 年 9 月,全球四大央行的貨幣總量(M2)是 96.44 兆美元,相當於 749.7 兆港幣。你現在是告訴我,這單一公司存在單一銀行的資產,是全球主要國家所有流通貨幣的 2 倍以上?
我忍不住邊笑邊暗罵:要搞詐騙也請專業一點好嗎?至少來一份讓我要很努力才找得出破綻的文件,我也能藉此鍛鍊一下自己「辦案」的能力、增廣見聞也好。來一份這麼「掉漆」的東西,到底是想瞧不起誰啊?
進階解析:離譜金額外的諸多破綻
但嘲笑歸嘲笑,我們還是要認真地未雨綢繆一下,假設對方給的 PoF 是一個「合理」的數字,如數千萬港幣的「額度」(credit line)呢?
畢竟,這種「證明函」在大宗貿易的世界裡滿天飛,任何參與過的中間人,隨便都能弄到幾張以假亂真的「銀行文件」,因此我們不妨就用此例,來進一步分析文件中的其他不合理之處:
歐洲央行,關匯豐銀行(商業銀行)什麼事?首先,中央銀行(Central Bank)是不會為商業銀行中開戶的個人/公司帳戶出具「資金證明」的,更不用說錢還是存在香港。
格式問題:整份文件「模板」痕跡明顯,包括段落間的行距、字體與呈現方式都很粗糙,簽名和公章更顯然是 P 上去的。最好笑的,是那個奇醜無比的浮水印⋯⋯顯然這位「創作者」根本沒看過正式的銀行函文,審美能力也很低下。
銀行絕不會無端揭露個別帳戶中的具體金額:若是為了 PoF 的目的,大部分銀行會採用保函(Bank Guarantee, BG)或開立備用信用狀(Standby LC, SBLC)的方式來處理。但 BG 和 SBLC 也有很多屬於它們的「鬼故事」,由於這涉及更深一層(專業)的詐騙手法,請容我之後有機會再述。
郵箱、電話、網址⋯⋯至此就不用再去多查了。依據這種假文件製作水準,想必對方也懶得去架設假網站、假專線。但過去曾聽聞比較有「專業精神」的詐騙集團,會真的註冊網域、雇專人回電話/郵件,甚至還會假模假樣的租下實體辦公室、找臨演在該處「上班」,其手法實在極為惡劣。
右下角那個 QR 碼(為避免讀者誤掃、已後製遮蔽)是怎麼回事?顯然一掃進去就有中毒的風險。但由於這份資金證明真的是爛到太讓人嗤之以鼻了,諒他們也沒什麼技術水準,弄得出像樣的木馬程式。
為什麼如此粗糙的手段,還是騙得到業內專家?
簡單分析至此,我於是毫不客氣地嚴正對這位不熟的朋友表明:「我不知道你是有心欺騙我、還是你自己的專業水平低到看不出這類詐騙。
但這種明顯虛假的資訊,連我這金融初學者都過不了關,根本不可能去麻煩我那些在金融業的朋友。到底是有多閒,還是 ──抱歉我忍不住要用這個字 ──有多愚蠢,才會去相信這份文件的真實性?好好的走正道,賺該賺的錢不好嗎?」
但話又說回來,上述這類事件在國際商務場上其實屢見不鮮,且真的就是有資歷深厚的專業人士會上當。特別是在大宗貿易的領域,動輒數百萬噸的單位(石油、天然氣、小麥、白糖、鋼材⋯⋯),與那些出現在採購意向(LOI),供貨函(SCO),不可撤銷訂單(ICPO)上動輒以上數十億、甚至百億美元為單位的金額,往往會讓人產生「無限遐想」。
筆者長年在國際組織間走跳,因緣際會下遇到了不少奇人異事,在此就舉個很專業的朋友也曾差點「誤入歧途」的石油交易為例吧:某(事後證明根本為空頭公司的)「盤商」號稱有便宜的油品(En590, 10ppm)、每噸 CIF 400 美元,首批試單 5 萬噸,之後走年單每個月不得低於 10 萬噸。要透過專業人士居間牽線、尋找適合的買家。
各位讀者到此不難算出,這裡面牽涉的金額有多龐大:就算只計第一筆交易好了,光是 2,000 萬美元,按照這行中間人很愛講的「每噸上浮 5 (美)元」的貿易佣金,做成一次交易 5 萬噸就可能坐擁 25 萬美元收益,更別提之後簽下年約,那可是每月 50 萬白花花的美元啊!
每個月「被動收入」50 萬美元,吸不吸引人?這也是為何在國際大宗物資的交易場上,總是有一堆牛鬼蛇神涉入其中,除了本文一開始提到的「大外行」案例外,其實參與其中的「玩家」還包含更多在社會上真的「有頭有臉」的人士,諸如大學教授、資深法務/會計師、航運業高管、政府部門的某某某、退休將官,乃至「前」石化公司的主管等等。
他們無不想在這裡面發點橫財,看能否做成幾單生意,終身不愁吃穿。甚至,因為在極為稀有的情況下,有極少數的人還真的成功了,於是導致更多人前仆後繼,紛紛想在這條「發橫財」的路上分一杯羹 ──而這就讓此類針對「高端專業人士」的詐騙集團,有了可乘之機。
「中間人」的角色與正確心態
說到這裡,我們也須正視其實在無數場合中,收取報酬確保事情運行順利的「中間人」這個角色,確實是普遍存在的:大至動輒數十億美元的國際貿易、數百 MW 的再生能源投資案,乃至重大建設的環評/法規推進甚至軍火採購⋯⋯小至買房買車找仲介、哪怕「小朋友要上明星國際學校」搶有限名額⋯⋯實務上往往都離不開有人居中幫忙「喬事情」,好讓過程順利推展、結果滿足期待。
但這些「中間人」在我看來,無論是否需有公部門發給的專業證照背書,至少也都需要具備足夠扎實的專業知識與相關經驗,同時具備基本的誠信正直(integrity),能基於自身的能力或人脈,進行合乎雙邊利益、不違背法令的媒合與顧問工作,並針對交易對象有所把關,才可能真的將事情做成且做好。
反觀市面上有太多俗稱「複製貼上」的中間人,從不知道哪裡弄來好像很厲害的大生意(相關文件/PDF/截圖⋯⋯),在不同的 line 群組內轉來轉去,就妄想自己要在事成之後「分潤」,例如每立方公尺天然氣就要拿 1-2 美元、每 Kw 太陽能要收 1000-2000 新台幣的「介紹費」等等,卻完全沒有善盡應有的把關義務、審查買賣雙方背景、資訊的有效性、存貨/資金/案場的真實性等等。
試問這樣的人,到底憑什麼動動嘴(手指頭)就坐享其成?更別提他們提供出來的東西,9 成 9 是假的,或是一物多賣,根本沒有完整的授權⋯⋯這些外行掮客不僅只會浪費真正業內人士的時間,更可能已經涉法。
最後,也奉勸各行各業的朋友,無論你在什麼場合遇到所謂的「好機會」,請務必不要為眼前「看似」巨大的利益而動搖了自己的專業與誠信,否則輕則浪費無謂的金錢與時間,重則無端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而不自知。
讓我們彼此共勉,一起改變詐騙橫行的社會。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公開我被「外行詐騙內行」的荒謬經歷:為什麼低水準的詐騙手法,還真的騙倒過業界專家?》,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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