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50萬變750萬!弘仁會被害人小孩學校蹲點 警逮8人到案
刑事局與北市大安分局獲報,一名陳姓男子向有竹聯幫弘仁會背景的34歲洪姓男子借貸150萬元,雙方本約定每月僅須給付月息三分利,孰料洪男卻在將錢借出後獅子大開口,一改先前約定直接將利息暴增為周息十分利,雙方因此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洪男為向陳男討要款項,竟先將人約出痛打,強迫陳男簽下750萬元的本票,更不斷找人堵在陳男的家門口、陳男小孩學校附近,甚至尾隨陳男姊姊車輛,強迫陳男姊姊開門下車找人,讓陳男不堪其擾報警處理。
陳姓男子向有竹聯幫弘仁會背景的洪姓男子借貸150萬元後,雙方本約定每月僅須給付月息三分利,孰料洪男卻在將錢借出後獅子大開口,一改先前約定直接將利息暴增為周息十分利,相當於陳男每周除本金外還需給付15萬元的利息。雙方因價錢多次喬不攏,眼見雙方沒有共識,洪男竟找來同幫的羅男,於今年3月時找藉口將陳男約出痛打,朝其臉部、腹部徒手毆打,並強行要求陳男簽下750萬元的本票。
而陳男已被迫簽下本票後,洪男等人仍不肯善罷干休,派人前往陳男住家站崗,摸清陳男的生活作息,多次在陳男住家門外施放鞭炮、撒冥紙、傳單,大聲要陳男「出來面對」,更直接盯上陳男小孩的學校,搞清楚陳男小孩學校的活動,預測陳男可能出現地點,就是要將人堵到。
洪男等人就連陳男的姐姐也不放過,今年6月,洪男等人發現陳男姊姊外出,懷疑陳男可能在車上,以此避不見面,立即要求旗下小弟駕駛車輛一路尾隨,並強行要求陳男姊姊下車,以確定陳男到底是否在車上。讓陳男終於忍無可忍,報警求助。
警方握報後,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於今年6月25日蒐證齊全後,北市大安區、信義區查獲洪姓主嫌及羅姓與其旗下小弟王姓、何姓與陳姓共犯到案,並查扣手機、本票、合約書、折疊刀、愷他命4包、依托咪酯菸油3罐、討債傳單等贓證物;而警方前往新北市板橋區查緝洪男等人旗下另一名年約30多歲的吳姓共犯時,發現吳男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判刑7年定讞,但吳男卻拒絕執行落跑,因此遭通緝在案,霹靂小組上門時,吳男也曾試圖反抗,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所幸最終仍在優勢警力下遭到制伏。全案後續也在今年7月24日再通知2名共犯到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傷害等罪,移送偵辦。
刑事局表示,犯罪組織藉由公然聚會彰顯運作情事,已符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4項「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幫派組織之成員,或與幫派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等情事」構成要件,警察機關必強力執法,貫徹「幫派零容忍」原則,持續強力打擊、毫不手軟,並針對幫派組合持續採取系統性掃黑策略,查處幫派分子、營業場所及不法金流,不間斷深入偵蒐,對黑道犯罪掃蕩絕不停歇,以維護國人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