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寫篇文章就被傳喚?黃揚明批檢侵犯言論自由:就為急找證據定罪柯文哲
《菱傳媒》董事長施威全投書媒體,指他在檢方偵辦京華城案期間,因為撰寫相關評論文章而被傳喚詢問,怒控檢察總長邢泰釗及其子弟兵「辦案有顏色」。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在節目《大新聞大爆卦》表示,只因為沈慶京的一個部下跟沈說「要不要請施威全寫一篇文章」,最高檢就憑這句話,把施威全傳喚過來,黃揚明認為,就算今天真的有寫,但這兩件事處於不同的時空背景,那篇文章是事件爆發後,沈慶京已被收押的情況下出刊的,所以沈慶京也無法跟施威全有接觸。
黃揚明表示,在政論界,有些人是屬於「拿錢辦事」,他也指出,尤其綠營特別多,但這樣的行為並無違法,包含所謂的商業寫手也不違法。黃揚明提到,不管是學者、專家,提到沈慶京都不應該有法律問題,北檢辦這塊到底要辦什麼?至於把別人傳喚過來、質問他文章為什麼要這樣寫?黃揚明認為,這些行為已經侵犯了言論自由與意識形態的審查,連個人的主張都要被檢方審訊,這非常奇怪。
黃揚明認為,今天北檢最大的問題在於,連施威全這種只是寫了一篇文章就會被傳喚的情況下,就表示北檢急於、苦於尋找能夠定罪柯文哲的證據,他們想要確認京華城的金流走向,結果發現很多都是他們自己的猜想。關於施威全的文章,雖然現在北檢、最高檢都出來駁斥,但黃揚明指出,問題就是有傳訊,對當事人施威全來說,他一定會覺得現在政府怎麼了,施威全是《菱傳媒》的成員,他用自己的專業,寫一篇都市計畫的議題,這有何不可?不管是站在誰的立場,都不會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今天北檢已經「濫權」了。
黃揚明指出,檢察官的偵訊,必須先告訴被告或證人,你今天要來釐清什麼,就算沈慶京有給錢在媒體上投書也並無犯法,黃揚明表示,這種莫名其妙的傳訊、莫名其妙地拿到傳票,其實去年施威全去作證時媒體也有曝光,只是當時都沒有說。
黃揚明認為,沈慶京的想法就是柯文哲都已經交保了,終於可以講出問訊的過程,而施威全只是在用他的專業、學術的身分來投書。黃揚明最後表示,施威全還有話語權可以跟北檢對抗,但如果今天是沒有話語權的基層、甚至一般民眾呢?或許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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