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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台中「昌平炸雞王」分店炸粉爆長蟲過篩再用!食安處說話了:啟動調查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小時前 • 發布於 20小時前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爆料者提供的對話截圖,「昌平炸雞王」總公司在群組中告知旗下分店,有5間門市通報炸粉中發現麵粉蟲。(圖/翻攝昌平炸雞王)

台中連鎖炸雞品牌「昌平炸雞王」爆出食品安全爭議!有民眾檢舉,該品牌旗下部分分店發現炸粉中含有蟲卵,總公司卻未全面召回,反而在內部群組指示各門市將麵粉冷凍後過篩再行使用,引發食安疑慮。對此,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已介入調查,並啟動相關稽查程序。

根據爆料者提供的對話截圖,「昌平炸雞王」總公司在群組中告知旗下分店,有5間門市通報炸粉中發現麵粉蟲,總公司解釋,這是麵粉在加工過程中混入蟲體所致,並稱蟲卵不易被研磨損壞,因此仍會殘留於成品中。

訊息中還指出,蟲體可能為「印度穀蛾」或「赤擬谷盜蟲」,可於數週內孵化為成蟲。總公司指示各門市,若炸粉未過期但出現蟲卵,應將整包麵粉冷凍三日以上,再以篩網過濾後繼續使用,並強調開封後須妥善密封以防受潮。

爆料者批評,總公司未即時下令銷毀問題麵粉,反而教導門市過篩處理後繼續使用,形同讓消費者「吃下蟲卵」,行為相當離譜。他質疑總部是否重視食品衛生,並呼籲主管機關全面查核。

對此,一名食品安全專家指出,麵粉中出現蟲卵,代表可能曾受潮或存放條件不良,已存在變質風險。雖然高溫油炸可殺死大多數蟲卵,但並非萬無一失,食品加工業者應優先防範源頭污染,杜絕劣質原料流入市場。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安處表示,已接獲相關檢舉,並針對該連鎖炸雞業者所使用麵粉的來源、儲存、分配及實際使用情形啟動行政稽查。後續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評估,若確認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2億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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