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7000萬交保 北檢「4大理由」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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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被控收賄圖利等罪嫌被收押禁見3百多天後,昨繳足7千萬保金獲釋,台北地檢署昨表示,針對法院裁定柯文哲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具保停押,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今日隨即以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柯交保後與偵查時的證人、民眾黨立委黨團主任陳智菡有所接觸,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行為」事由,且向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審理時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社群帳號隔空串證,抹黑、恐嚇證人等4大理由提起抗告。
檢方所列四大理由分別為:第一,依高等法院於今年年8月11日裁定(即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駁回裁定),認為柯涉犯公益侵占罪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檢方盤點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的重要證人,至少包括: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10月2日)、東森電視總裁張高祥、會計師范有偉(10月16日)、民眾黨立委黃珊珊(10月21日)、應曉薇助理吳順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第二是:柯文哲昨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的「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行為」事由。
第三為:被告柯文哲具保後,對即將於114年9月16日至法院作證的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這個案子根本是冤獄,同學李文宗根本沒碰到京華城案,就為了一通簡訊把李文宗關了11個月」,但李文宗就公益侵占犯罪事實,與柯文哲有相互指證的關係。
第四為,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的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的證人。
至於應曉薇部分,檢方認為,尚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黃景茂、柯文哲、吳順民待交互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的一貫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