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傅中武涉貪千萬 一家7口都被告、夫妻800萬交保
國民黨籍台北市4連霸議員李傅中武,涉嫌自2011年起,以妻子娘家親屬岳母、妻舅夫妻、大姨子及外甥共5人充當人頭助理,15年來詐領助理費逾千萬元。台北地檢署昨(20日)指揮調查局兵分5路搜索,經漏夜複訊後,認為李傅中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涉案共7人,檢察官認為李傅中武夫婦涉案情節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今(21日)清晨諭令李傅中武以500萬元、妻子林金俐300萬重金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李傅中武於清晨近4時移送台北地檢署,面對媒體追問全程未發一語。
檢調兵分5路搜索 一家7人列被告
李傅中武今身穿黑色連帽外套、戴著黑色口罩,在法警戒護下步入地檢署。面對媒體連續追問「為什麼要貪助理費?」、「對得起選民嗎?」他均未回應,快步進入法警室。
本案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高文政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先於李傅中武議會辦公室、住處等5處搜索約4小時,查扣一紙箱證物及多份文件,且下午3點左右搜索完畢後,隨即將李傅中武、林金俐及林金俐娘家親友等共7人列為被告帶回約談。
妻子娘家5人充當人頭助理 估不法所得千萬
初步調查發現,曾任警職的李傅中武自2011年剛選上議員不久,就涉嫌利用妻子娘家親屬充當人頭助理,包括岳母、妻舅、妻姊及外甥等人,並以「分段申報」薪資,藉此規避審核機制詐領助理費,這些不法款項匯入人頭帳戶後,再轉手提供給李傅中武與林金俐使用。檢調初步估算家族運作長達15年,詐領金額約1000萬餘元。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刑法》偽造文書罪方向偵辦。
其餘親屬包括岳母、妻舅等人,經檢方複訊後,分別以10萬元、50萬元及60萬元不等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此外,檢方昨深夜亦傳喚3名證人到案說明,其中包括李傅中武之子,案情持續擴大釐清中。(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