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育兒職場環境 行政院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為讓軍公教人員及勞工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原先的彈性留職停薪升級為「育兒假」,及增訂雙親都領滿6個月津貼時,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因應「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規劃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包括升級為0到6歲的「育兒假」,以及升級為「6+3」的育兒留停津貼,當雙親都請滿6個月後,可再額外各請領3個月,雙親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的育兒留停津貼。
此外,修法針對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投保俸(薪)額計得金額者,增訂補足差額的規定。
卓揆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盡速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