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有家2/建商私祭6%加碼條款吸引簽約 分配比不公讓居民好恐慌
台北市興隆整宅屋齡逾半世紀、年久失修,早在近30年前便喊出都更計畫,直到近年才有建商正式進場,卻引爆爭議。住戶控訴,昇陽建設在都更過程宛如「推土機式」都更,不但分配比過低,且住戶意見遭忽視,甚至出現「簽同意書加碼6%」與「優先選屋」的私下條款。部分住戶擔心選不到理想房屋被迫簽署,未同意的住戶竟只能挑選邊間,直呼不公平!
興隆整宅建於1973年,至今已有51年歷史。本刊9月3日直擊住宅現況,可見建物年久失修,不僅沒有電梯,連基本消防設備幾乎都無法使用,狹窄走廊堆滿雜物,與周邊林立的信義區高樓形成鮮明對比。這裡喊了近30年的都更,不少建商曾加入計畫,居民也期待更新。直至112年12月12日,昇陽建商舉辦自辦公聽會,本以為能表達意見的居民卻遭「噤聲」,會後還被迫在當天下午立即進行選房。
住戶A先生指出,建商忽視原住戶權益,自行將都更權值地主與建商的比例分配比訂為50:50,遠低於以往常見的70:30。會議也並非「公聽會」,而是「布達會」,建商將「事業計畫(如何進行開發的執行計畫)」與「權變計畫(依所有權價值比例重新分配的計畫)」混在一起,迫使居民接受,會議結束中午12點後就要求居民立刻選屋,「三合一」一次弄到底,且僅給30天期限。許多居民擔心不先選就會被搶走,只能硬著頭皮簽下同意書。
依照法規,須有75%居民同意建商才能報核都更。建商一意孤行訂出50:50分配比,當過多居民拒簽時而無法達都更標準時,建商又私下祭出「加碼方案」,承諾簽下同意書就能再分配額外6%,變成56%。管委會委員Y先生控訴,當時每戶權值約3,500萬不等,人都有比較心態,許多住戶情急之下「頭一熱」就簽了,當時簽約人數一度達到50%,後來發現合約問題重重,許多居民才紛紛退掉,誰料想要反悔時,建商竟宣稱「一簽就是一輩子」,完全沒有落日條款,他想到忍不住直搖頭。
由於分配比過低,約20%住戶最終竟無法換到新房,只能「拿錢走人」。C女士一家三口各有一戶,她因其中一戶無法選屋而拒絕簽署同意書,不料建商放話「先簽先挑」,她原本的房子竟被他人選走,只能被迫挑邊間,她苦笑形容整個過程「就像剛相親就被逼著洞房」。另一位K女士則因考慮時間不足、條件不合理,原本面對市府的正面宅竟被調換成「面壁思過」的邊間,這間本來屬於她已過世父親的房子,父親已沒辦法看到都更,現在竟換到這樣的房型,讓她哭了一天一夜。K女士批評,連小細節都無法保障,居民如何放心未來不會偷工減料?
住戶A先生更指出,這樣的「暴力型」都更,建商是加害者,台北市政府也一路幫其開綠燈。居民多次發函市府,卻只得到「尚未報核,報核後會在公辦公聽會把關」的回應。實際上,後續的公聽會又被拖到審議會,最終審議會又限制居民發言,住戶權益等於被消磨殆盡。
對此,昇陽建設表示,本案採「權利變換」及「事權併送」,報核之共同負擔比例約49%,考慮住戶合建效益,公司承諾不超過44%。選屋依法進行,符合最小分配單元即可參與,基隆路面向住戶依原位次可優先選配。過程中已有多次公開說明與駐點溝通,住戶意見並非無法表達。
至於「迅行劃定更新單元」,昇陽建商表示,是依危老條例標準申請結構技師評估,並經市府公告,合法合規;另外,本案參採危老條例標準,依內政部公告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請結構技師評估R值,而ID值屬於不同法令與評估標準,不可混用。昇陽表示,將持續依規辦理並與不同意戶保持溝通。
對此,北市府都更處回應,因本案與鄰近個案核定時間、財務估算、評價基準等條件差異甚大,無法直接類比,且本案尚須經多階段審查,最終結果以核定版本為準。至於居民提到的「6%合建契約」,不屬於都市更新審議的範圍,建議住戶在簽約前應審慎評估並諮詢專業意見。
對於居民的陳情,都更處表示,均有登錄與回應,並多次與居民面對面溝通,也要求實施者將居民意見納入回應表供審議參考。在技術面上,本案以「R值」為依據,因建物經鑑定未達最低結構安全等級,並符合當時審查規定,不適用後來公告的「ID值」新制。而在異議鑑定方面,因居民未提出針對性理由,異議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