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病房顧罹病妻...因護理師沒多給杯 他情緒失控怒飆五字經
魏姓男子在成大醫院病房照顧罹病妻子多日,因身心壓力導致當殷姓護理師沒有多給一個杯子,情緒失控用力拍打窗台、桌子,並口出「三字經」、「五字經」辱罵;殷女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魏承認犯行,積極達成調解,深表悔意,法院依違反醫療法判刑3月、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魏姓男子去年10月30日下午5時許,在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病房內,因多日照顧罹病配偶而身心壓力過大,不滿正在執行醫療業務醫事人員殷姓護理師沒有多給一個杯子,竟不斷用力拍打窗台、以灌食奶粉杯子敲打桌子。
魏基於公然侮辱及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犯意,更對殷女出言辱罵「媽的,要個杯子,跟施捨一樣…X你X、X你XXX、X妳XXX」,妨害殷女執行醫療業務,同時足以貶低其人格及社會評價;經醫院報警處理,台南地檢署將魏因違反醫療法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審理時,魏姓男子承認犯行,表示是因找不到看護幫忙,多日照顧配偶,身心壓力極大致情緒控管不佳而鑄錯,深感後悔,他已極積與殷女達成調解,有北區調解委員會調解筆錄為證;法院認定魏犯醫療法之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犯行明確。
法院指出,魏因單方面不滿醫事人員未回應要求,竟不思理性解決及體恤醫事人員辛勞,即訴諸暴力,以強暴手段為之,妨害醫事人員醫療業務圓滑、順暢執行;且辱駡殷女,對醫事人員人身安全及意思自由保障均生負面影響,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所為殊值非難。
法院審酌,考量魏已與殷女達成和解,殷女撤回公然侮辱告訴,將魏依犯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3月;經查魏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認其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自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依法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