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度性侵女警判刑7年、賠償百萬 前北市偵查隊長上訴出庭
時任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陳姓隊長3年前被控,涉嫌酒後對1名女隊員四度犯妨害性自主。台北地院民事庭日前判決,陳男須賠償女隊員100萬6067元。刑事一審則判處有期徒刑7年,陳男不服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3)日開庭,因涉及妨害性自主,全案不公開審理。
開完庭後,媒體追問陳男,一審判7年、民事判賠100萬元,有沒有什麼想說的?會不會覺得金額太高?是否維持無罪答辯?陳男一句話都沒說。
起訴指出,陳員自2020年底開始至2022年5月間,分別在住處、車上以及警局辦公室等地,涉嫌4度侵犯同1名女隊員,其中3次強制性交得逞,另1次強制性交未遂,直到2022年6月,女隊員不甘受辱,主動驗傷後向分局督察室、婦幼隊等檢舉。
陳員被送辦時堅稱,是合意性交並無違反對方意願,主張是感情糾紛,與被害女隊員有婚外情。
被害女隊員堅稱,僅為單純長官部屬關係,案發後還去精神科求診,很後悔第一時間若勇敢處理,後面就不會有這麼多傷害,她擔心日後在警界會被刁難、會遭議論,工作會變得很艱苦。
北院刑事一審採信女方指述,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強制性交等4罪,合併判處7年。陳男上訴二審中。
被害女隊員另提民事求償,台北地院於本月8日判決,陳男須賠償100萬6067元,可上訴。
現年49歲的陳男畢業於警察大學66期,年輕時曾任法務部長施茂林隨扈,歸建警職受栽培為辦案人才,專長緝毒,歷任北市文山一分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原是前途看好的二線三星中階刑警幹部,卻因妨害性自主案起訴,陳被記2大過免職,他提行政訴訟,但因提告逾期,敗訴確定。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留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