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神曲〈Baby Shark〉(鯊魚家族)也陷入抄襲爭議!最高法院判決並非抄襲,美國作曲家敗訴
在youtube上突破161億觀看的洗腦兒童歌曲〈Baby Shark〉被官司纏身多年!最高法院終於做出了判決。
本週(14日),最高法院駁回了美國作曲家 Johnny Only 向韓國教育娛樂公司 The Pinkfong Company (碰碰狐)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上訴,維持原審判決原告敗訴。
最高法院表示:「若要使Johnny Only的歌曲被認定為受保護的衍生作品,必須以原著作為基礎,保持與原著實質上的相似性,同時進行社會通念上足以成為新作品的修改與增補,並具有新的創作性。原告的歌曲僅在原著上作了些許修改與增補,不能視為具有獨創性的作品,因此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Baby Shark〉是 The Pinkfong Company(當時為 Smart Study)於 2015 年製作的童謠,因「寶寶鯊魚 嘟嚕嚕嘟嚕」(baby shark, doo doo doo doo doo doo.)的歌詞與洗腦旋律而在網路上爆紅。
▼ The Pinkfong Company 2016年的英文版〈Baby Shark〉已突破161億觀看次數:
▼ Johnny Only主張,〈Baby Shark〉抄襲了他 2011 年發表的童謠〈Baby Shark〉,並於 2019 年 3 月向韓國法院提起 3000 萬韓元的損害賠償訴訟。他稱,〈Baby Shark〉是在北美地區的傳統童謠基礎上賦予獨特節奏進行改編的衍生作品。
對此,The Pinkfong Company 則反駁稱,該歌曲是基於傳統童謠自行編曲,與Johnny Only的作品無關。由於傳統童謠不具專屬著作權,因此不存在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的歌曲不足以被認定在傳統童謠上添加了新的創作元素,即便具備新作品的創作性,也不足以認定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權。」因此判決 The Pinkfong Company 勝訴。
二審亦認定Johnny Only的歌曲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衍生作品,駁回上訴。最高法院維持同樣判決,為圍繞〈Baby Shark〉長達 6 年的訴訟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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