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重量級證人 明傳喚黃珊珊、李得全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率等弊案,明天(7日)上午開庭將傳喚台北市府前副秘書長李得全作證,下午傳喚北市前副市長黃珊珊作證。李得全曾將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簽呈退回都發局,都發局科長楊智盛向其面報「(市議員應曉薇的顧問)吳順民在(市政府)樓下等」;黃珊珊曾收到柯文哲親傳簡訊「威京小沈已給過(獻金),不要再找他」,被檢方視為柯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收賄的佐證。
黃珊珊是柯文哲2024年總統競選總幹事,2023年期間為柯與民眾黨奔波募款,北檢起訴指出,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晚間7點11分,傳訊息給黃珊珊稱「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於32分鐘後回覆,「明白」。檢方聲請傳喚她作證,說明「小沈已給過」的意思。
黃珊珊也曾以副市長身分,出席市長柯文哲與國民黨籍市議員應曉薇的「便當會」,對於會議情況,包括柯文哲對京華城案是否知情且下達指示、應曉薇與其顧問吳順民對市府都發局公務員的態度,黃珊珊也能以在場人身分作證說明她的親見親聞。
至於李得全,起於2020年10月底,北市都發局開始辦理京華城都市計畫變更案公告公展的簽呈,股長、科長、局長均已核章,送給李得全核章時,李得全認為有疑義,在公文上貼便利貼寫下「為利公平執行,容積獎勵及移轉,應依土管自治條例等自有詮釋一致性規定」並蓋章,11月5日將簽呈退回都發局。
隔天中午,李得全通知都發局都市規畫科長楊智盛,帶著簽呈到李的辦公室面報,楊向李表示,退文意見涉及政策,應依程序由李於簽呈上擬寫意見,上呈給上級核示,而非退文;楊並告訴李,都發局接到市長室秘書通知,「吳順民在樓下等」,請李不要為難基層,請李過簽上呈。
李聽後也表示能理解,在便利貼上再加些文字後用印,將公文往上呈送,最終由副市長彭振聲轉呈給市長柯文哲親自核決。檢方傳喚李得全作證,以證明批核該簽呈的壓力,來自市府上層與應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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