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5宜蘭段自撞車禍 駕駛丟包2傷友逃逸
國道5號宜蘭路段今(26)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自撞事故。
27歲謝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車上載有1男1女友人,行經國5南下路段時,疑似不明原因失控,先後撞擊內、外側護欄,車輛嚴重毀損並冒出白煙。
沒想到車禍發生後,駕駛謝男未留在現場協助救護,也沒有依規定處置,反而翻越國道外側護欄,往191縣道方向逃逸,將受傷乘客留在車內。
國九警頭城分隊小隊長張文郎表示,事故發生於今日凌晨0時42分許,謝男駕車自頭城交流道上國道後,往羅東方向南下行駛。
車輛原本行駛於外側車道,後來疑似偏離行向,一路偏往內側車道,猛烈撞擊護欄,車頭隨即冒煙;接著車輛再度失控,橫向滑行至外側車道,最後撞上外側護欄才停下。
這起事故造成車頭與輪胎嚴重毀損,車內2名乘客也因強烈撞擊受傷。
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將2名傷者送醫治療,所幸目前均無生命危險。
國九警指出,謝男肇事後翻越外側護欄,朝191縣道方向逃逸。
目前已掌握謝男身分,正積極追緝到案說明,全案將朝肇事逃逸等方向偵辦。
國九警提醒,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若造成他人受傷,第一時間應停留現場、通報救護、保護事故現場並配合警方處理,絕不可自行離開。
依《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未採取救護措施或未依規定處置,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肇事致人受傷後逃逸,還將吊銷駕駛執照。
整理撰稿: 宜蘭新聞網事件性質: 國道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警方說明: 謝姓駕駛涉肇事逃逸,目前警方已掌握身分並積極查緝到案傷者狀況: 2名乘客受傷送醫,無生命危險最後更新時間: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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