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無人機運用分3層級 4單位專責高階戰術訓練
近年國軍借鏡俄烏戰爭經驗,在各項操演中都大量運用無人機,針對國軍無人機應用,國防部表示,依作戰任務劃分「聯戰、戰術及戰鬥」等3個層級兵火力運用,至於專責軍種無人機訓練機構,共有陸軍無人機訓練中心、海軍專長訓練中心、陸戰隊專長訓練中心及空軍航院技訓中心等4單位,集中戰術層級實施高階訓練。
國防部6日將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因應無人載具大量投入現今戰場,國軍如何構建無人載具部隊及訓練規劃、裝備籌獲具體做法」、並備質詢。目前書面報告已送至立法院。
國防部指出,國軍依據「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建構「多域拒止,韌性防衛」作戰整備方向,建立各軍種無人機專責部隊,依作戰任務劃分「聯戰、戰術及戰鬥」等三個層級兵、火力運用。
聯戰層級:執行長時間、遠航程之台灣周邊聯合海、空域偵蒐、監視與攻擊任務。戰術層級:戰時執行對敵海上及登陸部隊目標偵蒐及識別,誘使敵艦船團消耗防空飛彈,增加我方反艦飛彈突穿成功公算,以及協力聯合反登陸、濱海及灘岸作戰。戰鬥層級:採即時偵蒐及識別,延伸原建置武器攻擊及警戒距離,精確標定目標位置,進行即時攻擊,縮短作戰反應時間,以協力遂行濱海、灘岸戰鬥、縱深防禦及持久作戰。
國防部表示,現行專責軍種無人機訓練機構,計有陸軍無人機訓練中心、海軍專長訓練中心、陸戰隊專長訓練中心及空軍航院技訓中心等4個專責單位,集中資源於戰術層級實施高階訓練,計有「無人機師資班」等10類,以擴充訓練量能;另規劃第1、2類監偵型無人機飛行訓練,責由部隊師資施訓簽證,擴增三軍部隊無人機基礎戰力。
國防部提到,另依基礎訓練、專長訓練、駐地訓練、基地訓練、聯合演訓與後備教育召集等階段,採循序漸進、逐步強化方式推展,以培訓人員取得專長證書、強化操作技能、任務規劃、戰術運用及戰力整合等能力,滿足各類型部隊戰力需求,以因應未來無人載具作戰型態。
國防部另說明,依國軍「聯合戰力規劃要項」及「5年兵力整建計畫」建案期程,已逐年獲得監偵型計戰術近程Ⅱ、目獲型、微型、陸用型、艦載型、監偵型等6型及攻擊型計劍翔、勁蜂、彈簧刀300及ALTIUS-600等4型,並已委中科院籌建遙控無人機防禦、商購外島無人機反制及部隊可攜式無人機反制等系統部署運用。未來將增加影像識別、抗干擾及多重導控等軟硬體關鍵技術發展,建立國內自主研發及產製能量,達成國防與經濟雙贏目標。(推薦閱讀)幕後》「軍」無戲言?不止F-16V 國防部不敢講的美國欠台灣6600億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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