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泰一最終被判3年6個月!曾淚求輕判:將把寬恕當作最後機會!
人氣男團NCT出身的文泰一涉嫌特殊準強姦罪,法院正式宣判。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6部(合議庭)於7月10日就文泰一及另外2名被告涉嫌違反《性暴力犯罪的處罰等特例法》(特殊準強姦)一案進行宣判。 首爾中央地檢女性兒童犯罪調查1部今年3月以涉嫌特殊準強姦罪不拘留起訴文泰一及其共犯2人。當天,法院判處泰日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命令其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同時限制其5年內不得在兒童、青少年及殘疾人相關機構就業。 法院還對李某和洪某也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當庭將三人全部收監執行。
法院表示:「被告人均承認犯罪事實,利用被害人醉酒處於無法反抗的狀態而先後發生性行為,犯罪性質極其惡劣。 」不過,法院同時將被告人均為初犯、認罪態度良好,以及被害人不願追究其刑事責任等因素,作為量刑考慮的依據。
根據檢方指控,文泰一與共犯李某、洪某於去年(2024年)6月13日凌晨4點左右,在首爾瑞草區盤浦洞李某住處,對一名醉到無法自行行走的中國籍女性遊客A某實施集體性侵。
法庭上檢方強調:「這是被告對外國女性遊客集體性侵的嚴重案件,情節極為惡劣,應各判處7年有期徒刑。」檢方還指出,三人在犯罪後,甚至提出要刻意把被害人載往與案發地不同的地方,好讓她無法記住地點,或避免警方追查,「被告是否真心懺悔,令人非常懷疑。儘管已提出合意書,但請法院綜合考量案件重大性,做出合理量刑。」當時檢方要求法院對他判處7年徒刑。
另一方面,文泰一的律師表示,被害人已接受道歉並向檢警表達不希望追究刑責,懇請法庭從輕處理。並稱文泰一已主動完成性犯罪預防教育課程、接受心理諮詢,「深刻反省,決心絕不再犯。」文泰一在最後陳述中也哽咽表示:「對於讓所有人失望感到非常抱歉,若能獲得寬恕,我會把這視為人生最後一次機會,今後無論從事什麼工作都會盡最大努力,成為對社會有益的人。」
文泰一於2016年以NCT首個小分隊NCT U出道,之後作為NCT及NCT 127成員活躍於樂壇。所屬公司SM娛樂在確認犯罪事實後迅速宣布他退出組合,並於去年10月正式結束專屬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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