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公公喪子2個月就「強制猥褻兒媳」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男子在喪子僅兩個月後,竟對剛失去丈夫的兒媳趁其熟睡時伸出狼爪。該女子與1歲幼子同住公公家中,不料深夜遭其公公猥褻,女子忍痛以手機錄下過程並逃離求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被害人向友人求助,帶著孩子離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女子丈夫於2023年6月離世,她與年僅1歲的兒子因經濟因素,仍與公公同住。未料同年8月12日凌晨2時許,公公見媳婦與孩子同睡客廳雙人床,竟趁其因感冒服藥後沉睡之際,起色心伸手觸摸大腿。媳婦驚醒後,連忙拉住褲頭、屈膝轉身抵抗,卻因不敢吵醒熟睡的孩子,未大聲呼喊,只能拿起手機錄影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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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可以看出,男子不顧媳婦明顯的推拒與防衛,持續以手觸摸並親吻其臉頰。女子事後驚恐萬分,連夜帶著孩子投宿友人家,並報案提告。而審理過程中,男子坦承有撫摸大腿與親吻,但辯稱是媳婦主動親近,雙方你情我願。
法院檢視手機畫面,確認女子明顯反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然而法院檢視手機畫面,確認女子明顯反抗,且案發後出現哭泣慌亂情緒,與性侵害被害人常見心理反應相符,認定其陳述可信。至於未即時報警,法院認為與被害人需依賴公公提供住處、心理壓力等因素有關,屬於性侵害案件常見的延遲報案情形。
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痛斥,被告身為長輩,理應在媳婦喪偶後給予支持,卻反而趁虛而入,嚴重踐踏倫理道德。犯後不僅否認犯行,甚至推託為媳婦主動,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且未與對方和解或賠償,最終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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