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檢提抗告 理由曝光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北院羈押已滿1年,台北地院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需接受電子監控,限制出境出海8月。8日上午柯文哲同意由陳佩琪辦理後續交保程序。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在5日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柯文哲、應曉薇交保裁定,今天提起抗告,今(9)日下午6時提出抗告。
北檢抗告理由:
針對法院114年9月5日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准予具保停止羈押,本署檢察官已擬具理由,於今(9)日下午6時向法院提出抗告。簡要摘錄如下:
依照台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
檢方盤點114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之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茂(10月2日)、張○祥、范○偉(10月16日)、黃○珊(10月21日)、吳○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2. 被告柯文哲於昨(9)日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菡、陳○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3. 被告柯文哲具保後,對即將於114年9月16日至法院作證之共同被告李○宗喊話,然共同被告李○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被告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4. 被告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
5. 被告應曉薇之部分,尚有證人沈○京、黃○茂、柯文哲、吳○民待交互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之一貫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