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前最冷的一刻!人夫重病臥床 法官認證惡意遺棄准離
一名男子阿良與來自印尼的妻子小萱(均化名)結婚多年,膝下無子。怎料,阿良晚年罹患重病、行動不便臥病在床,原以為夫妻能相互扶持,沒想到小萱卻拒絕照顧,甚至在阿國最需要陪伴時不告而別,一走就是一年多毫無音訊。法官認定,小萱惡意遺棄行為明確,日前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良與小萱於1992年登記結婚,婚後未育子女。隨著年紀漸長,阿良於去(2024)年因重病纏身、雙眼失明、行動困難,只能臥床休養。原以為多年夫妻情分,小萱會不離不棄,但卻因病情惡化時,小萱態度轉冷,不但拒絕照顧,甚至收拾行李離家,從此毫無音訊。
阿良表示,小萱離家後,他生活起居全靠弟弟及鄰里幫忙。鄰居也多次伸出援手,協助送醫、打理日常。後來他向警方報案,警方開立「失蹤人口受理證明」,但好幾個月過去,小萱仍未返家。經移民署資料查證,小萱已經搭機離境返回印尼,迄今未再入境。
鄰居作證時指出,阿良與小萱過去雖不常爭吵,但幾年前開始,時常看到陌生男子開車載小萱出門,互動親密,感覺像情侶。小萱當時還對鄰居說「媽媽生病要回去看」,沒想到這一走,竟再也沒回來。
法官審酌,小萱身為配偶,理應在丈夫阿良罹病時盡照顧之義務,但她不告而別、未再與阿良聯繫,甚至長達一年多未返台,無正當理由拒絕共同生活,形同惡意遺棄。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規定,屬可請求離婚之事由。
法官指出,小萱不僅未履行同居義務,客觀上已放棄夫妻共同生活,主觀上更顯有終止婚姻之意圖。考量阿良身體狀況與事證明確,日前依法判決,准許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