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軍購發價書設期限 牛煦庭曝:美稱「接下來幾週」有正面消息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明定第一批軍購發價書預算上限新台幣3000億元、第二批軍購發價書預算上限4800億元,總額為7800億。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在採購項目裡,第一波發價書的各種項目已明確列入,金額上限是3000億元;而第二波發價書,他們要求在特別條例施行後一年內要拿到。他透露,近日許多參眾議員來訪,美方稱「接下來幾週」將有正面消息。
「軍購特別條例,幾經協調,折衷的7800億版本,今天三讀通過」,牛煦庭表示,在野黨的角色,是在國家安全與財政穩定中求取平衡,美國對台灣的軍售行之有年,有相對明確的程序、有發價的數字,項目也相對清楚,所以用特別條例來授權編列特別預算,尚有正當性。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執政黨夾帶商購、委製,導致總額大幅膨脹、社會譁然。他一直都認為,這樣的主張,只會造成審查的困難。事實上,立院針對這些沒共識的項目爭執不休,也確實影響了效率。
牛煦庭透露,在過程中,AIT屢次拜訪溝通,希望了解彼此想法。他直言不諱,要談,就共商務實的解決方案,軍購的部分,有發價書當然可以通過,其他的部分,礙難接受。
「在野黨的說法與主張,獲得美方充分尊重。我必須要公允的說,我和同事們,也都秉持這樣的原則在對話與溝通」。牛煦庭說,這段時間,美國也有許多參眾議員來訪,他也曾當面強烈表達,第二波發價書要儘速送達,才有助於特別條例的審查與通過。後來,他們也接獲議員們的來函,稱「接下來幾週」將有正面消息。
牛煦庭指出,基於外交禮儀,如此來函宜正面解讀,修法的過程中,本來也可以適度調整,因此,才有了將第二波發價書的預計項目與金額「預先列入條例」的考量。
牛煦庭說,這並不表示「空白授權」或「毫無把關」,因為,在採購項目裡,第一波發價書的各種項目已明確列入,金額上限是3000億元。而第二波發價書,他們要求在特別條例施行後一年內要拿到。
「發價程序沒有辦法在時間內完成,第二波軍購的各項內容就無法成為本次特別條例中的採購項目」。牛煦庭說,換言之,第二波預留的4800億元,將一毛都不能編列。
牛煦庭強調,特別條例與預算本來就可以透過立法技術把關,因此,有關金額的爭議,當然就該到此為止。在條例審查的政治攻防過程中,他們看到太多有心人士,操作抹黑抹紅、謠言不斷、放話不停,國防政治化,實不可取;而執政黨在這個過程中意圖利用美國軍售案,藉機偷渡、浮編金額,然後大搞情緒勒索指控在野,當然更不可取。
牛煦庭說,這幾個月來,他們都承受很大的壓力,但是對大原則的堅持,一分都沒有退讓:沒有發價書的軍購預算,一毛錢都別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