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求刑28年半將宣判 沈政男「4項大膽預測」法院恐這樣判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先前遭北檢依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4罪起訴,求刑28年6個月,外界關注判決結果。對此,醫師沈政男今(20日)提出分析,認為在合理情況下,柯文哲所涉4項罪名應有機會全部判決無罪,但若法官在專業判斷上有所限制,仍可能出現0至5年不等的刑度。
曾認10年以下 目前不排除5年以下、全部無罪
沈政男指出,自己過去曾是最早認為柯文哲刑度可能落在10年以下的人之一,不過隨著對案件理解加深,他對判決結果的預測已有所調整。目前他的看法是,4項罪名合併來看,整體刑度可能落在5年以下,同時也不排除全部無罪的可能性。
針對檢方提出的4項罪名,沈政男逐一分析。首先是收賄罪,檢方建議量刑15年,再來為政治獻金及木可公益侵占,分別求刑5年與6年。最後為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建議判刑2年6個月。至於圖利罪,因若收賄罪成立將被吸收,檢方未提出具體量刑建議。沈政男認為,檢方雖然總求刑超過28年,但屬於偏高的求刑策略,實務上公益侵占多判約1年多,背信罪平均則約8個月。
圖利罪難成立「較可能無罪」
在圖利罪部分,沈政男認為應難成立,較可能判無罪。他指出,此罪的關鍵在於明知違法,但都市計畫相關法規複雜,連檢察官與法官目前對細節理解都未必一致,難以認定柯文哲具備明確違法認知。此外,他也認為是否違法存在不同解讀,一審法官在相關專業領域的經驗有限,相關爭議應透過行政訴訟進一步釐清京華城案是否達到違法程度。
沈政男也提到過去大巨蛋案中,李述德因圖利罪被判刑,但時任市長馬英九並未被追究。他認為可作為參考,指出柯文哲並未主持都委會會議,且京華城案複雜程度更高,亦未見直接下令違法的證據,因此從此角度來看,柯文哲在圖利罪部分應該會沒事。
收賄罪證據不足「恐無罪」
至於收賄罪,沈政男表示,相關金流難以查證。雖然法律上可依間接證據進行推論,但本案中相關證據力道不足。他指出,整體案件起初似乎圍繞1500小沈發展,被視為收賄核心,但後續金流難以串聯,導致檢方論述出現問題。此外,1500小沈若與政治獻金一併檢視,邏輯上較接近政治獻金性質,而非賄賂。若要認定為賄賂,仍須具備對價關係,但目前尚未見相關證據,因此判決有罪的空間有限。
公益侵占罪「無罪至1年多」
在公益侵占部分,沈政男認為結果可能落在無罪至各約1年多。他說明,侵占罪須具備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的要件,而過去司法實務中,並無將政治獻金認定為公益侵占的案例。即便最終認定有罪,單一案件刑度約1年多,兩案合計大致落在2至4年之間,與檢方求刑5至6年的上限相比,實務上不太可能如此判決。
背信罪「無罪至8個月」
針對背信罪,沈政男則認為判決可能在無罪至8個月之間。他指出,背信罪須符合為他人處理事務而濫用信任的構成要件,但將其套用於政治獻金情境,論證較為牽強。他進一步說明,柯文哲當時具備市長與政黨主席雙重身分,作為黨主席收受政治獻金本屬正常,但在外界可能混淆兩者角色。他認為政治獻金應依政治獻金法處理,不應直接適用貪污治罪條例。
最後,沈政男指出,若一審判決超過10年,將影響柯文哲未來參選總統的資格。雖然法官應維持公正客觀、不受外界影響,但在內心層面不可能完全忽略此因素。他強調,外界應重點關注判決中所呈現的證據與推論過程。(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