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合法、生成恐違法,歐盟首宗生成式 AI 著作權意見書出爐
歐盟最高法院佐審官(Advocate General)馬切伊·施普納爾(Maciej Szpunar)於 3 日發布重要法律意見指出,Google 的人工智慧聊天機器人在特定情況下,若即時抓取新聞出版商網站上的內容並加以重組來回覆使用者,可能構成對出版商著作權的侵害。此為歐盟法院審理的首宗「生成式 AI」著作權案件,該意見雖不具絕對拘束力,但通常會對後續的正式判決產生決定性影響。
這起爭議源自匈牙利網站營運商 Like Company 對 Google 提起的訴訟。該出版商指控,Google 在 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間,不僅使用其文章來訓練大型語言模型(LLM),還透過旗下聊天機器人 Gemini 頻繁重複再現相關內容。為釐清歐盟著作權法在生成式 AI 情境下的適用範圍,匈牙利法院將此案提交至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法院尋求指引。
針對這項新興科技爭議,施普納爾在意見書中畫定了一道明確紅線──「模型訓練」與「生成回答」不能混為一談:
模型訓練階段(合法豁免):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材料來訓練大型語言模型,原則上可適用歐盟的「文本與資料探勘」(TDM)例外條款。
生成回答階段(潛在侵權):當聊天機器人從新聞出版商網站取得文章,並將內容重組後提供給使用者時,就可能在特定條件下觸及出版商的權利。
施普納爾強調,著作權保護的並非新聞中的「事實本身」,而是文章的「具體表達方式」,因此單純轉述事實並不違法。然而,若聊天機器人出現以下狀況,便可能構成侵權:
透過繞過付費牆或其他技術限制取得新聞內容。
生成的回答以「可辨識的方式」過度重現了原文表述。
提供的答案過於完整,達到「讓使用者不再需要點擊回到原始報導」的程度。
此外,這份意見明確將究責焦點轉向科技平台。施普納爾認為,若這類重用新聞內容的行為是該聊天機器人商業模式的一部分,或者平台業者未採取可信且有效的防範措施,侵權的法律責任將落在「AI 服務提供者」身上,而非提問的使用者。
接下來,歐盟法院法官將針對此案進行進一步審議,並在稍後做出正式裁決。
(首圖來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