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涉貪污等罪遭求重刑 北院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民進黨籍前宜蘭縣立法委員陳歐珀被控於立委任內,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約4百萬元,並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商港法》修法護航業者,另外,陳歐珀在卸任前,與妻子徐慧諭的帳戶疑有千萬元不明財產。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陳歐珀夫妻分別涉犯貪污等多項罪嫌重大,今(28)日對陳氏夫妻等16人提起公訴,陳被求刑共24年2月,而徐則被求刑共8年8月。下午陳歐珀被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是否繼續羈押,晚間北院以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
檢廉獲報調查,陳歐珀於立委任內,涉嫌長期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不正利益。聯興公司時任董事長洪英正每月定期匯款至少5萬元給陳,作為洪文宗的顧問費,不法金額高達約4百萬元;陳也運用立委職權,以開公聽會等方式,為聯興爭取減少承租基隆碼頭租金。
此外,陳歐珀成立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由徐慧諭擔任協會代表人,疑將公益款項挪作私用;夫妻2人在陳卸任前3年,帳戶突有千萬元不明財產資金,與立委薪水顯不相當。
2018年德國籍貨櫃輪「梅爾斯號」意外撞擊基隆東岸碼頭,致聯興承租的貨櫃儲運場的起重機等設施受損嚴重。聯興物流公司疑似請託陳歐珀於2020年推動「商港法第72條」等修法,以便未來發生類似事件時,廠商能獲全額賠償。
北檢認定,陳歐珀涉貪污收賄413萬5,922元、50萬元,詐領助理費411萬2,170元,合計829萬8,092元;徐涉公益侵占罪110萬,並對陳歐珀夫妻等16人提起公訴,陳共被求刑24年2月,徐共被求刑8年8月。
陳歐珀下午移送北院決定是否繼續羈押,北院認為,陳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為避免接觸影響證人,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